2017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招聘應屆畢業生143人公告
來源: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17-03-15 14:30:35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2017年3月赴外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補充寶安區師資力量,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將于2017年3月赴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共143名,具體崗位詳見《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2017年3月赴外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國內重點大學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國內重點大學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17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畢業的應屆畢業生),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如考生為研究生英語專業應屆畢業生,其本科所學專業為物理,既可以報考要求研究生英語專業的崗位,也可以報考要求本科物理專業的崗位。專業是否相符詳見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3)。
本科專業為“教育學類”(0401)或研究生專業為“教育學”(0401),且專業研究方向與崗位要求學科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師資格證可報考高中、初中及小學的教師崗位;小學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高中或初中的教師崗位),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書面保證能在畢業后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所有入圍考生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4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7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預報名方法及時間
采取網上預報名的方式。請考生自2017年3月16日起,登錄http://zp.baoan.edu.cn網址按要求填寫報名表,提交成功后自行打印簽名,現場報名時憑此報名表進行報名并參加資格審查。
(二)報名方法及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分別設立“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報考點,考生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請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備齊報名表、個人簡歷、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應聘材料,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考生也可參與現場報名,且僅有現場通過資格審查考生方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2.報名時間與地點:
吉林省長春市,2017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多功能廳(一);
重慶市北碚區,2017年3 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聘大廳。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每個考點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與現場報名時間、地點一致。
2.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和學科考核,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或專業測試等辦法,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按各崗位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3倍,則該崗位所有資格審查及學科考核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于次日14:00后在寶安教育在線網站(http://www.baoan.edu.cn)公布。
3.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資料,其中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交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報名表(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需有院系加蓋公章)、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如報考者為研究生的,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2)。
(2)有下列情形的,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4.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聘;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現場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于發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公告時一并公布。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公告。入圍面試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三)面試成績
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發放個人面試成績單。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員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專家組最后評議結果為準。面試成績及擬聘人選在面試結束1天后在寶安教育在線網站(http://www.baoan.edu.cn)公告。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招考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報請寶安區人力資源局核準后取消擬聘資格。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寶安教育在線網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面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試用期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和職業年金相關制度。
(二)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3月14日。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和《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實施寶安區2016年緊缺人才引進“1000工程”,提供人才住房優惠政策,報考職位表中注明屬于1000工程的崗位并被最終錄用的考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在深圳市未擁有自有形式住房、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可以入住《寶安區2016年緊缺人才引進“1000工程”崗位需求及房源匹配目錄》中匹配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不高于深圳市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七)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到寶安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報到,由人力資源科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報考區教育局下屬新校崗位的,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招聘查詢網址
1、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
http://rlzyj.baoan.gov.cn/
2、寶安區教育局網站
http://www.baoan.edu.cn/
(九)咨詢電話: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0755)27750517
(十)本公告由寶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2.承諾書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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