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在線
2018-03-20 11:30:22
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寶安區民政局決定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選調職位及人數
深圳市寶安區殯葬管理所九級管理崗位1名。
二、資格要求
(一)深圳市通過公開招聘方式聘用的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在編人員;
(二)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經試用期轉正的現聘九級管理崗位工作人員,或在十級管理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三)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19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七)符合本公告及《選調崗位表》(見附件1)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正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聘任(用)試用期未滿的;
5、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6、有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采取現場報名并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者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 ;
(2)《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審批(備案)表》(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現任職務任免文件,(需驗原件,收復印件);
(4)計劃生育材料:《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4,未育、未孕人員須提供)或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已育、已孕人員須提供);
(5)個人獎勵及其他作品材料。
3、報名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1號區委區政府469室。
4、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為保證您在報名時有人受理,請前往報名前先電話聯系。聯系人:李小姐;聯系電話:29996137。
(二)組織考核
通過資格初審的,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
(三)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聘任手續。
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其個人承擔后果。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1.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 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4. 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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