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事業單位改革得到中央編辦認可
來源:人民網
2017-02-16 09:25:14
原標題:海東事業單位改革得到中央編辦認可
2月14日,記者從海東市編辦了解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開展以來,海東以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為突破口,在所屬六縣(區)重新設置事業單位、配置編制資源,實現了編制跨領域動態調整和優化配置,改革工作得到了中央編辦的認可。中央編辦副主任李曉全在一份簡報中批示:海東市全面落實事業單位改革精神,著力理順職能,優化機構設置,盤活編制資源,改革積極穩慎,成效明顯,很有借鑒意義。
隨著社會的發展,事業單位配置不平衡,管理缺乏系統性、邏輯性等問題,給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為了徹底破解這些難題,海東市打破原有格局,注重因地制宜,根據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了符合地區特點的事業單位,并開展了“九定”工作,明確了事業單位的類別、工作職責等。目前,全市6縣(區)共撤銷了188個職能消亡萎縮、功能弱化的事業單位,將172個設置分散、規模過小、職責相同相近的事業單位整合為84個,組建了168個符合海東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新機構,事業單位從改革前的1021個減至913個,凈減少事業單位108個。
海東大刀闊斧的改革不僅避免了簡單的對現有事業單位的修修補補,而且使得事業單位設置更加科學合理。在明確功能定位方面,將原來由事業單位承擔的新農村建設管理、城市規劃等大量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關,促進了政事分開,強化了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在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方面,突出地域特點和時代特色,設置了沿黃水產產業服務中心、農村環衛機構等,不斷提升服務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能力;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農業執法等方面,綜合設置了行政執法機構,切實解決了多頭執法、交叉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提高了行政效率。“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的推進有效解決了各縣(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匹配不平衡、機構設置不合理等現實問題,對于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有很重要的意義。”海東市編辦機構編制管理科科長韓忠勇說。
為滿足今后海東經濟社會和公共事業發展的空間,海東將6縣(區)事業單位(除學校、醫院外)原核定的編制統一收回,并根據各單位職責任務多少進行了重新配置。目前,6縣(區)收回空編1216名用于重新配置,從228個職責任務較少但編制較多的單位調減編制925名,跨部門跨領域為新建或職責任務較重的310個單位調劑新增編制1826名,共預留315名機動編制。
另外,在改革過程中,海東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對涉及崗位調整的5875名人員,通過開展深入細致地思想工作、制定周密詳實的崗位調整和人員分流辦法,實現了干部職工思想平穩過渡、崗位平穩轉變、待遇平穩銜接,妥善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事業單位改革風險,做到了“零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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