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亳州蒙城縣農飲水質檢測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蒙城縣人民政府批準,蒙城縣農飲總站水質檢測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檢驗檢測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崗位設置
本次招聘檢測人員7名。其中,水質化驗操作人員6名、專業技術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水環境分析、化學基礎知識與實際操作技能,經培訓取得崗位證書的水質檢測人員或從事過水質檢測工作,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專業技術人員需滿足條件:水環境分析、水質檢測等相關化學專業,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本科畢業滿5年②專科畢業滿8年。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間內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實踐操作、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聘用的程序實施。
(一)報名
1、報名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有意報考者請訪問蒙城縣人民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蒙城縣水務局網站,下載《應聘報名表》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請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報名。
3、報名地點:蒙城縣就業人才服務局(寶塔東路92號)
咨詢電話:0558-7664516。
4、報名時,應聘者須攜帶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完整填寫《應聘報名表》,并附個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6、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1 月 3日17:30時前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統一在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1月13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和素質,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實踐操作人員,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實踐操作。進入實踐操作人員名單在蒙城縣人民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蒙城縣水務局網公布,公示期三天。
(四)實踐操作
1、實踐操作時間及地點:見實踐操作通知書;
2、測試內容:相關儀器現場操作,藥品試劑的配比和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
3、 面試成績和實踐操作測試按照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實踐操作成績高低順序為準,再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總成績在蒙城縣人民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蒙城縣水務局網公布,公示期三天。
(五)體檢
體檢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正常”或 “不正常”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縣農飲水質檢測中心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蒙城縣人民政府網、蒙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蒙城縣水務局網上公示一周。
(八)聘用與管理
1、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月工資1800 元。
2、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與蒙城縣農飲水質檢測中心簽訂聘用合同,工資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在編同類人員執行,按規定繳納五險(含個人應承擔的“五險”部分)。
3、聘用期間,聘用單位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對聘用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考核,對違反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或者不能勝任聘任崗位工作的人員,予以解聘。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組織成員如下:
組 長:劉 卿(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組 長:李紅華(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彭 靜(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苗桂民(縣人社局局長)
楊永軍(縣水務局局長)
王旭東(縣財政局局長)
張旭東(縣教育局局長)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楊永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侯漢國、鄧偉二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紀律和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1、參加招聘工作人員要求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2、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資料或考試舞弊的,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
3、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監督電話:0558-7639110
0558-7692075
蒙城縣公開招聘檢驗檢測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 12 月 7日
附件:2016年公開招聘蒙城縣農飲水質檢測中心崗位計劃表.xlsx [10.1 KB]
附件:2016年公開招聘蒙城縣農飲水質檢測中心應聘報名表.docx [1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