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陽息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大學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動,建立大學生村干部成長成才機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辦〔2012〕3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從我縣在崗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人員質量。
二、招聘對象
在息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
三、報考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基層工作;
2、履職盡責,愛崗敬業,遵守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3011室。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辦法,報名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四張進行報名,到報名點填寫《息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18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棄權。準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3、招聘總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1.2,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總人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息縣縣委組織部負責審查并在《息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查意見。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合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步應聘程序的資格,進入試用期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名辦法
本次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公告、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息縣縣委組織部、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1、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9日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寫作、時事政治、事業單位相關知識和農村政策法規,滿分100分。
(二)面試
1、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12名參加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最后一名有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由縣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干部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審查《息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和報名材料原件,核實相關信息)。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面試設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程序。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的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由息縣縣委組織部、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的主要內容:
1、資格復查。對考察對象的大學生村干部身份、學歷、在崗情況、年度考核情況、相關證書資料和證明材料進行復審;
2、現實表現。對考察對象社會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組到考生所在鄉鎮、村與所在鄉鎮分管領導、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等進行座談,了解其平時表現情況;與考察對象見面,聽取個人情況介紹;特別要核實考生在崗履職情況。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缺額的可以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其服務鄉(鎮)、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的內容包括:擬聘職位、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及畢業時間、聘任大學生村干部時間及任職情況等內容。公示結束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大學生村干部聘用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鄉鎮工作至少5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通過考錄、調動、公選或借調等方式離開所分配的基層工作崗位。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15日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紀律
此次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不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376—5951906(組織部)
0376—7632676(人社局)
附:息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