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檢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檢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職位及數量
本次計劃公開招錄聘用制檢務輔助人員5名(其中法學類專業人員2名,文史類或管理類等相關專業人員2名,協警1名),主要從事檢察機關檢察業務方面的檢務輔助工作。
二、資格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二)法學、文史、管理類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能熟練進行計算機文字錄入、表格制作和編輯等一般應用操作,身體健康,年齡在30歲以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C類以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擅長寫作、發表過文章者、有文體特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協警要求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若為退伍軍人,不限學歷),具有C1以上駕駛證,身體健康,年齡在30歲以下。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和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6日至3月31日止。
2.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報考人員將填寫好的《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及個人簡歷發送至郵箱:dxjcy7684162@163.com。我院將在3個工作日內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電話通知資格審查情況。
3.報名材料要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各1份,填寫好《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目前已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考試當天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
(三)體檢及考察
單位對面試合格者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用
報考人員須對照本簡章報考條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在考試、體檢和考察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經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員,按相關程序錄用。
四、聘用管理
檢務輔助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員經考核合格者,與東興市檢察院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后可以續聘。月薪1800元,按規定由聘用單位繳納工傷、生育、失業、養老和醫療保險等費用。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另議。對檢務輔助人員實行半年考核制度,考核票數獲得全體輔助人員排名前3名的人員在之后的半年內每個月另行加薪200元。出差享受正式在職在編人員補貼。
未盡事項請咨詢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聯系電話:0770—7687743 。本簡章由東興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東興市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