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貴州省荔波縣教育系統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4人公告
來源:荔波縣人民政府
2025-03-17 11:03:06
貴州省荔波縣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為加強我縣專業教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教育系統人才結構,滿足教育教學用人需求,促進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應聘、擇優選拔的人才引進機制。
二、崗位設置及專業要求
本次引進共4個崗位4人,具體用人單位、引進崗位、引進專業及條件要求等詳見附件1《荔波縣教育系統2025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人才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人才引進對象
1.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2.部分較難引進的職業教育一線高技能人才可結合實際放寬至大專學歷。
(二)人才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7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或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4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對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或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50周歲(197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引進條件(見崗位一覽表“其他引進條件”欄)。
(三)以下人員不得作為引進對象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屆高校畢業生或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或近五年(2020年—2024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涉嫌違法違紀被審查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
10.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11.截止2025年12月3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12.至公告發布之日,荔波縣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縣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在辦理錄(聘)用手續的人員;
13.至公告發布之日,州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或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不足一年的人員;
14.不符合引進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或經研究不宜聘用的。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或到高校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用人單位具體負責。
網上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00時止。
網上報名人員,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將本人報名信息表、電子照片、報名所需各類材料掃描件等發送至用人單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崗位表》)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于2025年3月22日上午12:00前帶上原件到現場報名地點進行復審,復審合格人員列入初評對象。
現場報名時間: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止。
現場報名人員,帶上所需報名材料在報名點現場報名,由現場工作人員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用人單位于2025年3月22日前完成復審,復審合格人員列入初評對象。
現場報名地點:西南大學招聘大廳報告廳(北碚校區)。
報名材料: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審查。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5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2025屆畢業生提供“高等學籍驗證報告”1份);國外及港澳臺學歷的,須提供相應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
(5)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或有效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國有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不提供證明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7)獲得榮譽表彰或其他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引進崗位須具備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原件1份;
(9)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份;
(10)《荔波縣教育系統2025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信息表》(附件2)1份,報名信息表需按要求認真填寫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實、準確,如因填寫信息錯誤,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公布的引進資格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貫穿于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不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即取消該應聘人員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初評和測評
報名及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初評和測評對象。初評分為面試或筆試,由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及資格初審結束后的人數確定初評方式。測評為結構化面試。
每個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報名應聘人數在1:25比例以上的,需開展初評。初評以面試方式進行的,面試結果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每個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面試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測評環節;初評以筆試方式進行的,筆試結果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每個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筆試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測評環節。同一崗位初評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測評環節。初評成績僅作為確定進入測評環節人選依據,不計入下一環節。
每個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報名應聘人數達到1:3比例以上至1:24比例以下的,不開展初評,直接進入測評環節。每個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報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現場引進計劃,空缺崗位及人數列入下一場人才引進或公開招聘進行引進(其中:若引進崗位報名的應聘人員為專業要求對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與報名應聘人數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初評為面試的,面試時間于報名資格初審結束后當場在招聘高校舉行。初評為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初評以面試方式進行的,面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70分,初評以筆試方式進行的,筆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60分;測評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70分。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測評當日,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意向聘用對象,與聘用單位簽訂意向聘用協議書。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并已簽訂意向聘用協議書的應聘人員需服從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進入下一環節。放棄簽訂意向聘用協議的應聘人員,當日測評成績視為無效。已簽訂意向聘用協議且拒絕(或放棄)參加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按意向聘用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導致崗位空缺或名額空缺的,經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決定遞補的,遞補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
測評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在測評當日由本考場的考官組再次進行測評,測評試題從備用考題中抽取確定,測評成績以第二輪成績擇優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空缺崗位和名額轉入下一場招聘進行。
(三)體檢
體檢對象為已簽訂意向協議書的應聘人員。體檢必須在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將擬聘人員心理健康測評作為聘用的重要參考。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可進行進一步檢查。遇特殊情況的,由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以遞補。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等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工作在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實施。考察原則、內容、標準和程序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號)《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教育部令第50號)、《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黔檢會〔2019〕9號)、《貴州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黔南州預防校園性侵害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在校及社會工作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及教師職業背景審查。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寫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經測評、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荔波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libo.gov.cn/)對外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①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及備案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②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行文聘用前,必須先與原工作單位解除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③擬聘對象為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供審查,經驗證符合條件的方可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④經審查備案同意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到聘用崗位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所簽意向聘用協議有關條款的違約責任。⑤新聘用人員必須參加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⑥新聘用人員在荔波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包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要求調出本縣、不能報名參加縣外遴選考試。若有特殊困難申請調離本縣或申請辭職(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聘用關系)的,須按聘用協議履行相應的違約責任后,方予辦理有關手續。
五、紀律監督
人才引進工作在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監督下進行,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進各環節有關事宜將在“荔波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libo.gov.cn/)上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有關信息。因考生未及時查閱或誤解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引進各環節中,若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未接聽等原因,導致考務機構或引才單位與之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在引進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名咨詢電話:
荔波縣教育局:0854-3614831
荔波高級中學:0854-3612094
荔波縣中等職業學校:0854-3610429
荔波縣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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