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音樂學院招聘工作人員38人公告
來源:四川音樂學院人事處
2024-12-13 17:48:21
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備案,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8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http://edu.sc.gov.cn,下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下同]和四川音樂學院官網[www.sccm.edu.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附招聘單位簡介
其他詳細情況請在四川音樂學院網站上查閱(網址:www.sccm.cn)。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特別提示: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38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09:00至12月23日17∶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須知。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考生在報名前對本公告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撥打本公告后所列“網上報名咨詢電話”向四川音樂學院進行咨詢。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四川音樂學院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站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已經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如實、準確填寫《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以便我校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但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四川音樂學院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原則上在報考者上傳相片后2日內反饋照片質量審查意見。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如遇照片上傳技術問題,可咨詢電話12333。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
(二)繳費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規〔2023〕473號文件規定,筆試1科繳費50元,此次將進行《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2科,共計繳費10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上傳相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繳費時間:12月19日9:00-12月24日12:00,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以繳費為準)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四川音樂學院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招聘名額后,該崗位報考人數與調減后的招聘名額之比應達到該崗位規定的開考比例。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四川音樂學院12月25日在招聘公告原發布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通過網絡平臺12月28日前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四)打印報名表
上傳相片質量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須及時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12月25日至12月27日17:00前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等要求,結合四川音樂學院實際,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基礎知識》×40%+《綜合能力測試》×6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所有崗位筆試科目2科,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90分鐘)和《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每科滿分均為100分。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應聘人員放棄其中1科、其中1科成績為0或因違規違紀被取消其中1科成績,均不能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2.筆試范圍。
公共科目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試內容詳見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4年2月8日發布的《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條目查閱或下載)。
3.筆試時間及地點。定于2024年12月28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于2025年1月9日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音樂學院官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查詢。對筆試總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25年1月10日12︰00前發送電子郵件(主題為:查分申請+報考者姓名+準考證號)至郵箱rscgz2024@163.com申請核查本人相應筆試原始成績,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2025年1月13日12:00前在四川音樂學院官網(www.sccm.edu.cn)專題欄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規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崗教師”人員按《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9號)規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員按《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發〔2021〕28號)等有關規定加分,所有項目加分累計不超過6分。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從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辭聘、解聘等人員,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2024年12月24日14∶30至12月25日17:00工作時間內將以下材料交四川音樂學院人事處人事科(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外專樓辦公區5樓504,聯系電話028-85430200),以便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四川音樂學院按公告和有關政策規定加分。
此次筆試將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此次參加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12月公招考試所有參考人員有效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乘以80%,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此分數的不能進入公招下一環節。(四川音樂學院2024年12月公招考試平均分將于2025年1月13日左右在四川音樂學院官網專欄適時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方式。
輔導員A、輔導員B: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附中基礎課類教師、大學基礎課類教師、思政類教師: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四川音樂學院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及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四川音樂學院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25年1月13日由四川音樂學院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音樂學院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①《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請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報考者的學歷、學位以其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判斷依據,專業名稱以其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二張;
⑤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招聘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提供)
⑥招聘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須提供畢業院校研究生院或教務處出具的學科專業(方向)證明(須寫明學科專業代碼)。
⑦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招聘崗位專業條件涉及專業方向或專業認定有異議的,由我校根據國家專業目錄、有關專業變更文件和有關部門單位的有效證明進行審查認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我校根據報考人員在《應聘資格審查表》上所留聯系電話在面試資格審查當日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發改價格規〔2023〕473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四川音樂學院發給《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本次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5.面試主要范圍。
輔導員A、輔導員B面試主要范圍: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和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等方面。
附中基礎課類教師、大學基礎課類教師、思政類教師面試主要范圍:課堂設計能力、課堂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教學水平等。
6.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四川音樂學院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音樂學院官網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我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報考者依次按學歷層次、面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四川音樂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我校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四川音樂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綜合考察
四川音樂學院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四川音樂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官網、四川音樂學院官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予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四川音樂學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校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我校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校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四川音樂學院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
通過我校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四川音樂學院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我單位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且記錄期限為5年或長期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云貴川渝四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作為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的重要參考。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校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音樂學院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單位和省教育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28-85430200(四川音樂學院人事處)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2333
監督電話:
028-85430120(四川音樂學院紀委辦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四川音樂學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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