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南京大學事業編制崗位招聘11人公告(五)
來源:南京大學人才招聘網
2024-12-12 14:02:29
南京大學2024年事業編制崗位公開招聘公告(五)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設11個事業編制崗位,其中輔導員崗位5個(崗位序號1-5),管理崗位1個(崗位序號6),實驗技術崗位1個(崗位序號7),衛生技術崗位4個(崗位序號8-11)。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南京大學2024年事業編制崗位招聘計劃表(五)》。
二、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南京大學輔導員崗位聘用管理辦法》(南字發[2021]94號)、《南京大學教學、科研以外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南字發[2020]205號)、《南京大學實驗技術與工程技術系列崗位聘用管理辦法》(南字發[2024]25號)以及《南京大學2024年事業編制崗位招聘計劃表(五)》中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二)應聘人員須已取得或即將于2025年7月15日前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各學歷階段均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國內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憑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國(境)外留學人員可憑在讀證明及成績單報名(須注明預計畢業時間)。
(三)應聘人員須滿足招聘崗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公開招聘報名結束之時(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經歷),并在系統內上傳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開具;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
(四)應聘人員年齡以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其中崗位1-5年齡計算截止到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時(30周歲以下指199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崗位6-11年齡計算截止到公開招聘報名結束之時(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勿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所應聘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相關部門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 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因違紀違法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以及尚在處分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請登錄人才招聘網https://rczp.nju.edu.cn/注冊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個人經歷時間應保持連續、不得中斷;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二)設崗單位考核。設崗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崗位1-5按照1:2的比例向學校推薦候選人,崗位6-11按1:3的比例向學校推薦候選人。考核時間、地點及形式請關注各設崗單位的通知。
(三)資格復審。學校對設崗單位推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的人員。
(四)學校考核。學校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時間、地點及形式將另行通知。
(五)綜合評定。學校根據設崗單位考核、資格復審、學校考核等結果,確定入圍人選。
(六)體檢、政審。入圍人選須在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學校對入圍人選組織政審,重點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入圍人選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將從可遞補人選中按照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政審工作將另行通知。
(七)確定擬聘人選。學校根據綜合評定、體檢和政審的最終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學校在人才招聘網主頁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學校人事管理相關要求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項:
1、本批次招聘中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事業編制崗位,否則崗位報名無效;
2、各輪考核通過的人員將收到短信或郵件通知,未通過者不另作通告;
3、各輪考核均不指定考試范圍。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的崗位為事業編制崗位。詳情參見《南京大學輔導員崗位聘用管理辦法》(南字發[2021]94號)、《南京大學教學、科研以外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南字發[2020]205號)(查閱途徑: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主頁——政策條例——人才引進相關——事業編制相關政策文件)。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如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隱瞞事實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政策和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請。在來校應聘時請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取消錄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者;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無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或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進行回避申報的情況;
5.其他不符合錄用資格的情況。
五、聯系方式
如有問題,請向設崗單位或人力資源處咨詢。
設崗單位聯系方式:請登錄人才招聘網進入“我的申請”或下載附件《南京大學2024年事業編制崗位招聘計劃表(五)》查看。
人力資源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南京校區:李老師,025-89681557
蘇州校區:甘老師,0512-68760253
人才招聘網技術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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