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安慶桐城中學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4人公告
來源:桐城市人民政府-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2-06 09:27:33
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加快推進安徽省桐城中學高質量發展,優化我校教師隊伍結構,廣泛招攬教育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現就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引進計劃
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計劃4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進對象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
(二)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曾獲得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2.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曾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含品學兼優畢業生等)、“優秀團干”、“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表彰。
(三)上述引進對象本科就讀高校須在國家統招計劃之列且屬提前批次或第一批次錄取。
四、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以上證書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含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編號的人員);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
(五)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本科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本科專業要求一致;
專業要求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不可以憑輔修專業報考。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的內容,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
(六)年齡要求:本科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8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各級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8.其他不宜引進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引進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工作在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工作專班”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考察體檢與心理測試、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告自12月5日起同時在桐城市教育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jyj/tzgg/index.html)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安徽省桐城中學網(www.tongzhong.cn)上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
①網絡報名
有意報名者請于12月13日之前填好《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發至電子信箱29623907@QQ.com或微信13865166375。
②現場報名
時間: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點:安徽師范大學花津校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點:安徽師范大學花津校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此表見公告附件2,自行下載打印,并在誠信承諾上親筆簽名,承諾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真實有效,考生務必正確填寫個人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獲取有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造成無法聯系的后果自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截至報名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教師資格種類及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證書或證書編號的個人書面承諾書;
④歷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屬2025年畢業的應屆生截止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和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個人書面承諾書;
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⑤按照符合“引進對象”第二條款相關條件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榮譽表彰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⑥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含尚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隱瞞或與引進崗位要求及條件等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考生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引進崗位和條件要求相一致。
六、考試
(一)時間、地點
另行通知。
(二)方式
筆試與專業測試相結合。
1.筆試
本次招聘不設招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有效報名人數比超出1:3的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安徽高考學科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設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專業測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2.專業測試
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按照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1:3進入專業測試,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進入專業測試。不超過1:3(含)比例直接進入專業測試,如入圍最后一名有多個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總分為100分,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1)專業測試方式、內容及分值
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心理素質等。
專業測試備課時長40分鐘,備課(上課)教材由專業測試工作組提供,教材版本版次詳見附件3《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專業測試試講教材一覽表》,課題現場抽取,備課時不得參閱任何參考資料,也不得攜帶教具、教案等進入備課室,上課時長20分鐘。專業測試滿分值為100分。測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專業測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
(2)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按時到達候考室候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
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本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5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人選。如遇同一招聘崗位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參加筆試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沒有參加筆試的或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組織加試,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七、簽訂就業意向書
專業測試完畢當天,入圍的考生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在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環節,如有考生因自動放棄導致缺額的,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若出現并列分的,參加筆試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沒有參加筆試的或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組織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后,即被確定為考察、體檢對象。
八、考察體檢與心理測試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將通過公告或電話、信息等方式通知。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后安排心理測試,考生應按時參加,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心理測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細的組織考察材料。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考察、體檢及心理測試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導致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遞補遇到并列成績的按上述優先原則)。
九、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與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等網站公示7天。對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市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至桐城市教育局審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7日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對報到上崗環節出現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動放棄而導致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遞補遇到并列成績的按上述優先原則)。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52 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納入編制內管理并實行服務期制度,新聘教師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為五年。
十、其他
本公告由2024年度“安徽省桐城中學公開引進高校優秀畢業生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在桐城市委編辦、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教育局指導下,由安徽省桐城中學自主組織進行,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
咨詢電話:
13865166375(桐城中學周老師)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業科)
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
0556-6011679(桐城市紀委監察委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組)
0556-6068129(桐城市紀委監察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安徽省桐城中學
2024年12月5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