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涼山木里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木里縣人民政府
2024-12-02 17:44:46
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經研究,決定公開考核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發布(http://www.muli.gov.cn/)。
一、招聘名額
木里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木里縣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且報考人員具有的年齡、資格、條件等須于2024年12月8日前取得。其中報考者持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現役軍人。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其他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不得代報。
(二)報名時間:2024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木里縣政務服務大樓5樓)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獲獎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填寫《木里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紙質一式4份和電子文檔;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5.其他與報考崗位有關的資料。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并收取相關材料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五)考核內容和方式
考核時間、地點、方式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另行通知。
考核由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通過面試對應試者進行考核測評,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確定擬招聘人員進入體檢。
四、體檢和考察
對經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5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另行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復檢:招聘單位或報考者應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體檢結束后,對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依據《個人檔案》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和簽訂聘用合同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uli.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新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6年,請嚴格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本公告在木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
咨詢電話:0834-652284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34-6522915(縣紀委監察委)。
附件:
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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