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夏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局屬單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石嘴山文旅
2024-12-02 14:01:14
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關于局屬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規定,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石嘴山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的通知》(石人社發〔2024〕56號)等文件精神,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整體招聘工作。
三、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10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局屬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編外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不低于石嘴山市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五險。
四、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忠實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28日至2006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為30周歲以下或35周歲以下;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
7.符合《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局屬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役軍人;
11.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9日(周五)9:00至2024年12月6日(周五)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局屬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表、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工作經驗者需提供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有效證明資料、勞動(聘用)合同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資料(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因工作單位變化,時間有中斷的,可累計計算)等,及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壓縮包方式發送至指定郵箱(見附件1),郵件及附件標題按照“應聘崗位+姓名”的格式填寫。
(二)資格初審
1.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將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材料提交不齊的,應聘者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及時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三)筆試
1.筆試前5日通過“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明確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并以電話、郵件等方式通知。
2.筆試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開考比例(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為3:1,達不到3:1比例的,經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降低筆試開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計劃,降低后的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2:1。
4.應聘者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發布,經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參加面試。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前復審。通過“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發布資格復審公告,明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等事項。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面試資格。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4.應聘者要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內容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五)面試
1.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3:1比例的,經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工作技能、業務能力等方面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
3.面試前五日通過“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主要明確面試時間、地點、內容等,并通過打電話或發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
4.面試總分為100分制,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5.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由“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也相同,通過加試確定排序。
(七)體檢
1.體檢工作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及其局屬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進行。
2.體檢統一安排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3.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4.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申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5.對于進入體檢程序的懷孕應聘者按照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及其局屬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主要通過查閱應聘者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招聘單位工作情形的,經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資格復審階段,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2.招聘程序結束之后,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石嘴山市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根據需要對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石嘴山文旅微信公眾號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應聘者及時關注。
(二)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三)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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