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包頭市第六醫院引進緊缺急需人才3人公告
來源: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11-13 10:31:06
包頭市第六醫院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一、醫院簡介
包頭市第六醫院始建于1950年,系包頭市民政局成立的精神病收容所。1976年包頭市委、市政府決定移交包頭市衛生局管理,并更名為包頭市第六醫院,自此包頭市第六醫院收容的病人由看管型、傳統抗精神藥物治療向藥物、心理、康復等綜合治療轉型,走向了實際意義上的醫療衛生行業,促進了包頭市精神病專科業務水平的迅速提高。
隨著社會的發展,為了改善包頭市精神病人的治療環境, 1996年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醫院從東營盤梁整體搬遷到鐵西區現址,醫院的整體環境及治療條件得到了初步的改善。經過20多年來全院職工的不懈努力,如今我院醫療定位為急、重、疑難精神障礙的門診及住院醫療;綜合醫院的聯絡會診;心理危機干預;心理健康服務等。2017年成為包頭醫學院附屬包頭市第六醫院、包頭醫學院精神衛生學院,承擔包頭醫學院精神病專業的臨床教學工作;2018年10月17日順利通過三級精神病專科醫院驗收;2023年7月31日,被評為“三級乙等醫院”。醫院同時還擔負著全市精神衛生工作的培訓、督導任務,成為全市精神衛生工作的領頭羊,為全市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康復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為包頭市的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醫院占地18756.4平方米,建筑面積22369.24平方米,編制床位數425張。業務范圍覆蓋自治區西部區及晉陜甘北部等地區,服務面積5萬余平方公里,服務地區人口500余萬人。
二、實施方案
按照《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著力引進德才兼備、符合崗位要求的緊缺急需專業人才。
三、引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限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心強,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學歷、學位條件:具體要求見崗位表;
不接受以第二學位報考,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9月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5.年齡: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過 28 周歲(199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崗位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以及民辦高校畢業生。
3.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醫院網站、公眾號,人才一“鹿”通服務平臺、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人才網、包融頭條等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引才公告。
(二)報名
1.報名統一采取線上報名方式。
網址:http://www.nmzk.cn(唯一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2日—2024 年11月18日17:00。駁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至2024年11月19日12:00。
2.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相關公告,確認符合擬應聘崗位的條件,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文件格式為jpg、pn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處理工具可在報名系統下載)。每名應聘人員僅可報考1個崗位。
3.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提交報名后,進入報名資格待審核狀態。待審核期間無法更改、補充報名材料,審核駁回后報考人員可補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報名。報名資格一經網上審核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及材料。
6.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登錄名和密碼,以防他人盜用影響報名和考試。
7.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8.報考人員須對提供的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不得再參與我院任何形式的招聘。
9.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近期2寸免冠電子版照片;
(2)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3)近期更新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4)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5)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材料,一般為成績單、在讀證明、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6)報名系統中線上填寫《包頭市第六醫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進報名表》(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應聘人員請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正反面打印《包頭市第六醫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進報名表》一式兩份并簽字,面試當天交給考場工作人員保存備案);
(7)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印證資料。
(8)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屬于包頭市外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合同人員,需出具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由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包頭市第六醫院根據報名材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對審核結果負責。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因填報信息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承擔。時間: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12:00
2.資格復審:由包頭市第六醫院負責資格復審,采取網上復審的形式。時間:2024年11月19日14:30—17:00。
對擬引進人才的資格審核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錄用后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責任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報考比例低于3:1(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該崗位擬引進人數)的崗位,需核減或取消。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需低于開考比例進入面試環節的崗位,部分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可降低比例至 2:1。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11月20 日08:00-2024年11月 20 日 22:00。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包頭市第六醫院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以線下現場的形式組織實施。面試組考官構成為7人,本單位考官不超過面試組人數的1/3。面試全程錄像、永久保存以備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每位考生2道題目,思考和回答問題時間共8分鐘。面試試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不足2:1比例要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該崗位擬引進人數)的崗位,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最低分數線為65分(含)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面試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8:30,面試地點、需攜帶證件材料等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并將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包頭市第六醫院官網、報名網站一并公布。最后一名報考人員面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五)體檢及考察
由包頭市第六醫院組織對擬引進人才進行體檢及考察。
1.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除本院外)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要求進行。對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按規定需要復檢的,組織到其他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由包頭市第六醫院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開展。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采取審核人事檔案、實地走訪、電話察訪、函調查詢、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對考察情況形成書面報告。
因考察中途放棄、體檢未參加或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經院黨委會議研究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不得低于最低成績,成績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考察和體檢環節只遞補1次。
(六)會議研究和公示
綜合面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結果,經包頭市第六醫院黨委集體研究后,向市衛健委報送擬引進人才的報告,并在包頭市第六醫院及市衛健委網站、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包頭市第六醫院向市衛健委呈報公示期滿的報告,經市衛健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引進人選名單。
(七)辦理聘用
包頭市第六醫院向市衛健委黨組、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包頭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相關部門辦理人事編制手續。
五、其他事宜
(一)引進人才待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進行確定。
(二)引進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滿后納入常態化管理。服務期內不得以辭職再引進的方式,引進至市內其他事業單位。服務期內除組織調整外,原則上不允許調動、借調、提前離崗到市內其他事業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引進人才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才,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和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接受醫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堅持標準條件,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472-2625899
監督電話:0472-262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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