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職業學院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等有關規定,經保山職業學院、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保山職業學院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2023年—2025年未就業畢業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且不再限定畢業年限及未就業。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校園公開招聘崗位為事業編制內教師崗,從事學院教學工作。招聘人數8人,具體崗位要求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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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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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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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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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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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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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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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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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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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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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飪工藝與營養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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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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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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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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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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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飪與營養教育、烹飪與餐飲管理、食品加工與安全、烹飪科學、食品科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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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高級中式烹調師、高級西式烹調師、高級中式面點師、高級西式面點師技能證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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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職后需要從事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理論、技能教學工作。 2.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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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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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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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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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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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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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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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物流管理與電子商務、物流與供應鏈、市場營銷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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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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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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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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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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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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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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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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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醫學與理療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結合康復學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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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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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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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與管理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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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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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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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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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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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老年醫學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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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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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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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管理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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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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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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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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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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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及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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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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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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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機電技術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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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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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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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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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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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軟件工程、系統工程、控制工程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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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職后從事物聯網、工業機器人等實操教學。 2.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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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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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技術教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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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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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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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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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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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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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內需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到期未按時取得的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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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一)“未就業畢業生”指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正式職工,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和國有企業正式職工中的博士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三)報考人員對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國(境)外畢業生還需要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截止報名當天,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不滿服務期的;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員)報考此次校園公開招聘崗位的,應符合我市關于服務期的規定。對不符合我市服務期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關于服務期的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縣級及以上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4年11月4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職業學院官網發布招聘公告,通過保山職業學院微信公眾號、保山發布、保山新聞網轉載。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現場報名: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18:00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云南大學呈貢校區中山邦翰樓負一樓報告廳。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考應提供以下材料:《保山職業學院2025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證均需教育部認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學習活動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證書)、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以上材料需準備復印件1份(2025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可到資格復核時提供)。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不接受來信、來電等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并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由保山職業學院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報名信息,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擇優(根據標準量化評分擇優確定)確定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達不到1:2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進入面試。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六)面試。面試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采用試講和現場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40分鐘,其中:抽題后備課20分鐘,試講15分鐘,問答5分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考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5位面試考官的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余3位面試考官平均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試結束當場宣布成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出現需要加試情形的則加試一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
(七)確定簽約對象。面試成績75分及以上的,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招聘對象1:1的比例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約對象。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職業學院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招聘協議書,簽約人員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張。
(八)資格復審。由保山職業學院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體檢。由保山職業學院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職業學院負責,具體時間待定。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擬聘人員名單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職業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十二)聘用。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屬于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將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待遇按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符合《保山市“興保英才計劃”實施辦法》規定引才條件的,在正式聘用后可按規定享受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保山職業學院聯系人及電話
孫老師:0875-3136915,15087708265
楊老師:0875-3136918,15287516539
馬老師:0875-3136918,15025065320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人及電話
谷老師:0875-2162447
監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0875-12388
九、未盡事宜由保山職業學院、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進行解釋。
保山職業學院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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