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赤峰學院招聘8人簡章
來源: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25 10:38:11
赤峰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簡章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和《赤峰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按照赤峰市委編辦下達的公開招聘計劃,現面向社會開展赤峰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設置8個崗位(具體情況見附件)。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德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0月24日(不含)至2006年10月24日(含)期間出生的;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底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應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詳見《赤峰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二)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職位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或服役滿2年)。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求報考者必須為2024年10月24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4年10月2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報名共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定向招聘“項目人員”人員報名時間: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如果“項目人員”無人報名,或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改為普通崗位,請應聘人員關注。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11月5日至11月7日。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截止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并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上予以公布。
(4)報名方式:兩個階段的報名均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赤峰學院崇正樓413室。
(5)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復印件;
②《赤峰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③簽字后的《考生誠信承諾書》;
④相應學歷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國外學歷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復印件);
⑤相應學歷階段,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
⑥最高學歷各學科成績單復印件;
⑦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在籍證明復印件。并在簡歷中填寫“2024年12月底前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字樣。
⑧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退役證)復印件。
(6)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審核不予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服務期。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項目生報考“項目人員”崗位,需填寫服務基層項目名稱、服務期限和服務期滿時間。
(7)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8)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2.資格初審
(1)赤峰學院人事處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推薦到資格審查小組進行專業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發布。
(2)進入筆試環節人員請按通知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共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25分。
5.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公布。
7.筆試命題工作委托市外有資質的專門考試機構負責,筆試閱卷工作采取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聘人員查分申請。
(三)面試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同一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出現空缺的,可在線上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1日內若出現3次以上未能電話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2.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
②相應學歷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學歷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原件);
③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
④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或旗縣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和畢業證書。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2.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試講”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4.面試程序及成績計算
(1)封閉
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及考務工作人員到達面試現場后,當即進入規定的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實行封閉。通訊工具分別交給候考室工作人員保管。
(2)抽簽
候考室工作人員在進行身份驗證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3)面試
準備工作就緒后,工作人員拆封面試試題交給主考官,應聘人員按要求進行回答。考官根據應聘人員答題情況按照規范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計分員負責計分、核分。
(4)面試成績的計算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5.面試時,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6.面試考官組7人,由校外專家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試期間,對所有面試考官實行全封閉管理。
7.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2)考試總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成績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數。
(3)如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4)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公布。
1.體檢
體檢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上發布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進行。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在體檢結果復核完成后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學校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
公示結束后,報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簽訂期限為3-5年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新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對原有工作單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調檔的,不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與我校相關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我校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二)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赤峰學院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專欄、赤峰學院人事處公眾號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三)本簡章內容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七、咨詢方式
2024年10月24日開始接受咨詢,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咨詢電話:0476-8300095
赤峰學院人事處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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