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招聘95人簡章
來源: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
2024-10-22 11:32:01
銅仁市萬山區202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為加強我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經中共銅仁市萬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中共銅仁市萬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招聘辦公室在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全程接受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其中:綜合類56名、教育類10名(備案員額)、醫療衛生類29名(備案員額)。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招聘崗位具體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設置詳見《銅仁市萬山區202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崗位招聘專業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1980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限由省、市統一選派到萬山區服務滿兩年及以上(服務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農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基層項目人員”)。
5.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或駐萬部隊隨軍家屬”的崗位,須為銅仁市轄各區(縣)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4年10月20日前已辦理退役手續且戶籍所在地為銅仁市轄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現役軍人隨軍家屬須為截止2024年10月20日仍在萬山區服役的隨軍家屬。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崗位,截止2024年10月20日在萬山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連續任職滿3年且至今仍在職的。
7.限銅仁市或萬山區戶籍(生源)的部分崗位,本市、區戶籍限于2024年10月20日及以前在銅仁市或萬山區登記入戶;本市、區生源條件以參加中考、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銅仁市或萬山區。
8.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10.定向招聘2024屆高校畢業生崗位,是指畢業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
11.報考教育類的崗位,所學專業需與所報崗位、所持教師資格證相一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相關須回避情形的崗位。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截止2024年10月20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萬山區工勤人員除外)。
9.定向到具體行業的服務期內的畢業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10月20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含2024年招聘已簽約的)。
10.現役軍人、在校生及2024年不能畢業的。
11.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3.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統一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發布。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選擇符合本人的崗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2.本次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在報名結束后對調減、取消的崗位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進行公示。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統一在網上進行報名。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在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7:00期間進入http://trws.pzhl.net/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按提示的報名程序注冊、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
3.報名程序: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址在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名審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報考人員信息。操作步驟簡述如下:
第一步: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根據所要報考的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崗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工作單位信息,否則視為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點擊“確認無誤后,保存”提交報名信息待審。如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或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第三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繳費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考務費。繳費后即報名成功,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30日12:00。
資格初審期間,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本人提交的報名申請是否審查通過。
3.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相關工作人員從招聘單位抽調。具體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對照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在24小時內審查確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予以通過,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在2024年10月29日17:00至10月30日12:00期間,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但不得改報職位)并重新提交報名審核。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準確、不暢通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初審通過并繳費成功的人員為擬筆試人員。
僅招聘1名工作人員的崗位繳費人數不足3人的,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取消的崗位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上公示,該崗位報考人員向“區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經同意后,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崗位被取消或自愿放棄改報而需要退費的報考人員,經“區招聘辦”同意后,給予退費。
(五)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11月9日9:00期間進入http://trws.pzhl.net/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七、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開展。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1.綜合類: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為100分),類別代碼為11。
2.教育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分值為100分),類別代碼為21。
3.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為《醫學綜合知識》(分值為100分),類別代碼為31。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11月9日09:00-11:30
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等相關事宜詳見《筆試準考證》。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筆試時間,則另行公告。考生進入考點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三)筆試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60分為合格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筆試成績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公布。
八、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崗位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及所需提供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外、香港、澳門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一式1份。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在萬山區服務期間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仍在崗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服務滿兩年的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三支一扶”人員由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由萬山區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出具。
5.報考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及駐萬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級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并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隨軍家屬”考生,需提供團(縣)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駐萬部隊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考生,連續任職滿三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任職文件并出具報考證明,經區委組織部同意報考;村(社區)主任、副主任須提交由區委社會工作部出具的當選證書和鄉(鎮、街道)出具的報考證明,經區委社會工作部同意報考,以上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由鄉(鎮、街道)和區委社會工作部經辦負責人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另行加蓋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或政府(辦事處)公章。符合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均須提供由所任職的鄉(鎮、街道)出具的連續任職滿三年及以上且仍在職的證明。
7.本區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須提供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以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報考限戶籍崗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9.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請報考人員用A4紙印制,按順序準備,以便查驗。
(三)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具體審核人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簽名。
2.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期內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區招聘辦”24小時之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遞補時間結束將不再順延遞補。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注: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關注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九、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另行通知。
十、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十一、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如考試總成績出現末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另作加試(加試方式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體檢醫院由“區招聘辦”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已懷孕的考生,暫不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待考生孕期結束后再進行相關檢查并做出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區招聘辦”負責組織,具體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和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按“凡進必審”的原則,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實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在考察中發現有不得報考情形和違反有關規定的,考察為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在考察階段未能提交報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學籍檔案等),逾期未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三、選崗
涉及選崗的,由“區招聘辦”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生選崗,以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崗,確定工作地點。
十四、備案聘用
(一)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收到對報考人員進行舉報,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相關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的,經“區招聘辦”審核合格,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擬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員在萬山區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十五、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對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崗位專業參照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政務公開—重點領域信息”欄目公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置。大專專業目錄主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本科專業目錄主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主要參照《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和《專業代碼(研究生)》。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的,對屬于該二級學科專業研究方向且課程相同率達80%以上的一級學科,以及屬于高校自主設置或國外學歷相近專業,且專業課程與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率達到70%的,可納入報考范圍。畢業證專業為一級學科,實際研究方向為崗位所需二級學科、高校自設專業以及國(境)外相近專業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所學課程證明。
(三)本《招聘簡章》由“區招聘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本次招聘各環節,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延期,若有變動,相關信息將在“萬山區人民政府網”(www.trws.gov.cn)公告,各考生應隨時關注。
(五)聯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856-3521200(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監督電話:
0856-3523014(萬山區紀委監委)
中共銅仁市萬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招聘工作辦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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