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蘆淞區事業單位招聘工30人公告
來源: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政府
2024-10-16 16:17:57
2024年株洲市蘆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0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 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報名時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報考;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7個,招聘計劃30名(詳見附件1) 。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蘆淞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有關招聘信息只在蘆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欄目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0-11:3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
株洲市蘆淞區楓溪大道668號蘆淞區政府院內蘆淞區綜合調度指揮中心(中會議室旁)。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四)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學歷、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崗位;
(4)《2024年株洲市蘆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證明模板見附件3);
(6)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B3”崗位人員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與復印件、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4);
(7)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B4”崗位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區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5)。
(五)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30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六、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地點在報名點現場,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
2.報考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成績和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具體崗位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2)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的不確定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將在蘆淞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四)綜合成績組成
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以同一崗位所有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次。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蘆淞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此次招聘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731—28580617
蘆淞區紀委監委:0731—28580822(紀律監督)
十一、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蘆淞區政府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與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4年株洲市蘆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決定。
2024年株洲市蘆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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