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華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入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磐安縣人民政府
2024-10-12 17:14:33
2024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各位考生:
現將2024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名單予以公布。面試時間為10月26日、27日。根據公告規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分別按照普通崗位、全媒體采編崗位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保留兩位小數)(普通崗位95.00分、全媒體采編崗位143.26分)。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單位不再單獨通知。現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點:磐安縣壺廳西路133號2樓218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資格復審時,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5),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須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磐安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應提供退出現役證明。
參加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4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填寫內容、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委托他人資格復審的考生,除須提供上述的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相關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可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附件: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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