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蕪湖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30人公告(第二批)
來源:蕪湖市公安局
2024-10-12 10:18:19
蕪湖市公安局2024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第二批次)
蕪湖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30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ㄒ唬﹫猿置嫦蛏鐣?、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條件和崗位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230名輔警,具體從事警務輔助相關工作。
?。ǘ﹫罂既藛T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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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見附件)。
招聘崗位所說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是指2006年10月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10月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機動車駕駛證等資料關于時間的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8日。
?。ㄋ模┯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6.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12.蕪湖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
13.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4.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15.聘用時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6.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7.有紋身的;
18.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9.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0.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在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18日9時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網址:
皖信標準化招聘考試網:http://wxpta.ahwxhr.com/
考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系統填寫報名表,并將報名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附件內。
3.提交材料:(1)《報名表》(登錄招考系統填寫);(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3)近期一寸證件照;(4)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5)部分崗位要求提供機動車駕駛證;(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以電子檔形式上傳,上傳材料確保字體、圖片清晰。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5.繳費確認:報考人員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10月29日17:00前登錄皖信標準化招聘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因材料提交不全,未通過審查的,可在10月29日17:00前改報其他崗位,未按時改報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0月30日17:00前登錄皖信標準化招聘考試網繳納筆試費。繳費成功后不可申請退款,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每科40元,體能測評每人55元,面試每人70元。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公布,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6.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經批準可降低比例為2:1。仍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ǘ┛荚嚭唾Y格復審
考試和資格復審按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等步驟依次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將通過蕪湖市公安局網站進行公告。
1.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地點設在蕪湖市,相關事宜以蕪湖市公安局網站筆試公告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科目為《公安輔警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公文知識等。
2.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范圍內,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入圍人員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審查。凡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資料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評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退伍證、機動車駕駛證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材料。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
3.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標準參考《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測評標準如下:
男子組:
1000米跑,30歲(含)以下用時≤4分25秒、31歲(含)以上用時≤4分35秒為100分,每超時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用時≤13.1秒、31歲(含)以上用時≤13.4秒為100分,每超時0.1秒扣1分;
縱跳摸高,高度≥265厘米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女子組:
800米跑,30歲(含)以下用時≤4分20秒、31歲(含)以上用時≤4分30秒為100分,每超時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用時≤14.1秒,31歲(含)以上用時≤14.4秒為100分,每超時0.1秒扣1分;
縱跳摸高,高度≥230厘米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評次數為1次,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三項中任何一項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面試環節。
體能測評成績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5:3:2比例權重合成,即體能測評成績=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績×50%+10米×4往返跑成績×30%+縱跳摸高成績×20%,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因體質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者應主動提出退出,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其中崗位32面試采取路考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駕駛能力;崗位46面試采取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新聞宣傳相關能力),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發布公告。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4:2:4比例權重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評成績×20%+面試成績×40%,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筆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參考《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所有招聘崗位均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參考人民警察招錄政審標準、《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主要內容: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及社會劣跡者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上按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續。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ㄒ唬┐_定為聘用的人員直接與所屬公安機關簽訂勞動合同。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ǘ┕べY待遇參照執行所屬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評定層級核發工資。
五、其它事宜
?。ㄒ唬┍敬握衅钢锌荚嚟h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ǘ┱垐罂既藛T提前了解考試考場地點的交通等情況以保證按時到達。未按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ㄈ┕P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通知均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https://gaj.wuhu.gov.cn/jwzx/gggs/index.html發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如因自己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0553-2937099
監督電話:0553-2937572
以上咨詢和監督電話請在工作時間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蕪湖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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