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浙江臺州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11 15:01:32
關于2024年下半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2024年下半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定于2024年10月14-16日對擬進入2024年下半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認。現就資格復審確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象
擬進入各職位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詳見附件1《2024年下半年臺州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二、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0月14-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地點:詳見附件2《各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地址及聯系電話》
三、具體辦法
擬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根據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對應的社保繳費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
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注意事項
1.擬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本人委托其他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受委托人須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報考人員的委托書)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認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確認時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必須真實、有效,按照公告要求,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8月29日。對于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報考人員,視作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予以取消面試資格。
3.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確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提供書面的放棄說明,并由考生本人簽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一次。
五、其他說明
結構化面試擬定在2024年10月26日進行,具體以面試公告為準。請各相關報考人員安排好時間,并保持聯系渠道通暢。
附件: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