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4-10-11 11:15:47
關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202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公告規定,對本次招聘實際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所有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序,按照前60%劃線取整(不四舍五入)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112分,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列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024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人員請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到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舟山市定海區海天大道681號東1號樓)參加資格復審。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中共黨員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沒有要求的無需提供);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附件3);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當天,如考生未帶身份證原件的,以下證件也可臨時代替: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身份證領取憑證、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駕駛證和社保卡(市民卡)。
如需委托資格復審、代領面試通知書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持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被代領人的委托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2天(10月21日上午9點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
四、咨詢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80-2281566。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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