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無錫市錫山區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21人公告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9-30 15:49:04
無錫市錫山區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錫山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錫山區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無錫市錫山區醫療衛生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崗位簡介表在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wuxi.gov.cn;
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3.取得國(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若為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為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具有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學科帶頭人崗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6.戶籍不限。
7.本次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生”是指:
(1)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對應屆生有規培要求的,取得規培證書日期可以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未繳納社保,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3)2024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
(4)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相一致)。
8.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符合有關回避規定的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錫山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在編人員;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之后)從錫山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辭職(離職、辭退等)的人員或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之后)被錫山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錄用但放棄錄用資格者;
(4)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2024年10月1日前三年服務期未滿的;
(5)國家和省另行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以及其他不適宜擔任所招聘崗位職務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
2024年9月30日9:00—2024年10月12日16:00
2.報名網址:https://www.jsksbm.com/h0blyjqugh/login
3.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的09:00-11: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的09:00-15:00
4.繳費時間:
2024年10月13日9:00—2024年10月14日16:00。
繳費需在報名網站掃描農業銀行繳款碼(錫山區財政局非稅賬戶)進行支付,并在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頁查詢繳費是否成功,咨詢電話13861873378或18961767280。
5.本次公開招聘高端、緊缺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普通崗位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數;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調整公告將在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上及時公布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補報名的時間為2024年10月17日9:00-15:00。
(二)考生可在資格審查時間內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介紹表對應“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農業銀行APP掃碼繳費,詳見附件2),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報名成功后請及時加入招考工作群(QQ群號將通過短信推送至考生聯系電話)。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辦理減免手續。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和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
2.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里的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專業名稱須與學歷(學位)證書專業一致。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二代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資格未初審或初審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報名崗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對應“咨詢電話”欄。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0-82831235。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報名網站技術服務部聯系,聯系電話:0510-82831235。
四、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其中高端、緊缺人才報考比例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
筆試:滿分為100分,5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評分按標準答案各答題要求計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得出平均成績(保留二位小數)。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中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即面試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總成績同分而無法確定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時,取面試成績高者為先,如面試成績仍同分,另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2.考試內容: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內容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考核包括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必須攜帶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否則視同自動放棄。
4.成績公布:最終成績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1.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通過筆試的考生關注招考工作QQ群。
2.未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資格審核未通過。
3.資格復審時考生自帶《考生報名信息表》(可在報名系統中打印)、二代身份證原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請務必預先復印好帶至復審處):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學歷(位)證書。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發表論文等內容。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資格復審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以及有規培要求但未取得規培合格證書的,應提供個人承諾書(附件3)。
(2)社會人員應提供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學歷(位)證書、社保繳費記錄和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相關工作年限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24年10月1日起向前推算。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擬錄用人員名單將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錄用等手續。
2.錄用人員應在《錄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錄用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不含規培時間)。被聘用人員三年(兩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或相應技術職稱的,招聘單位可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4.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錄用、放棄或其他原因導致崗位空缺的,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是否遞補意見(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遞補,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遞補),并在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公布。錄用后(錄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紀律與監督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試成績弄虛作假的,在招聘錄用工作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考試成績、錄用資格等,且不退還考試費。對其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應聘人員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監督。監督舉報電話:錫山區人社局0510-88214281、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510-88217009。
九、本公告由無錫市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無錫市錫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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