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黔西南州望謨縣事業單位招聘167人簡章
來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4-09-30 11:47:03
望謨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望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2006〕48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望謨縣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進行,決定成立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務,招聘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此次招聘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自然撤銷。
二、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備案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
此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望謨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2024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體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4.誠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和貴州省有關規定,能勝任崗位工作。
7.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崗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崗位人員和隨軍家屬招聘崗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人員,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等資格條件。
9.具體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1)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的,即該學科門類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和一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一級學科的,即該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招聘專業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師院校等所列專業,專業名稱一致但代碼不同的,均可報考。
在專業要求上,考生畢業證書上顯示的專業與學歷必須和《崗位表》上要求的專業與學歷一致(僅是學位證書上專業與《崗位表》專業一致視為專業不符)。專業參考目錄見“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首頁-政務公開-重點領域信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目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對于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留學專業,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70%以上基本一致(資格復審時須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認定)方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其中以國內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的中文翻譯文件(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精神,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2)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限2024年9月30日前在望謨縣社區連續工作10年以上、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滿一屆、表現優秀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在望謨任職年限滿3年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報考。
(3)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限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望謨縣服務的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及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生源的退役士兵、駐地為望謨縣軍人隨軍家屬報考。其中,退役士兵須已退出現役,其余人員須服務滿2年(含正在指定地點服務和服務期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年限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限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生源崗位,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具有望謨縣戶籍或《居民身份證》為522326開頭的人員報考。
10.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11.符合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望謨縣在職、在編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我縣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5.截至2024年9月30日仍在崗(含2024年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7.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正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10.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1.人事檔案不符合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要求的人員。
12.不能按規定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其他條件的人員。
1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相關須回避情形的崗位。
1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程序如下:
1.報名人員須在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17:00期間,登錄望謨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122.112.146.204:8007/)進行報名,按網頁提示的報名程序注冊、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
2.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2024年望謨縣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申請表》附件2),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時報名系統中的信息應填盡填,如具有的相關資格證書等信息,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和學位證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提交報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報名是否成功。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最后一天報名的考生應適時查看審核狀態),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4.報名期間,每日18:00后,將在2024年望謨縣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122.112.146.204:8007/)網站公布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考人員參考。由于報名人數多,容易造成網絡擁擠,請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
5.本次招聘考試設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須達1:2比例,凡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以繳費人數為準),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崗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情況將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研究同意后,改報其他崗位。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9日17:00。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完畢;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通過”確認,并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資格初審環節中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進行改報,繳費結束時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資格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碼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進行修改。
3.2024年10月18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24年10月19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招聘辦10月19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留下正確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如聯系電話有更改請及時與望謨縣招聘辦公室聯系。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間登錄2024年望謨縣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122.112.146.204:8007/)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通過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申請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
5.未達到開考比例和無人報考崗位的處理。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計劃招聘人數2:1比例和無人報考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向縣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可以改報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已經達到2:1比例的符合報考要求的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24年10月21日9:00至17:00。不愿改報和資格不符合其它崗位要求的不能報名,已交的報名費退還報名考生。考生務必保持所填寫的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導致不能改報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崗位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上進行公示。
6.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24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9:00期間,登錄2024年望謨縣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http://122.112.146.204:8007/)打印筆試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六、筆試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類筆試試卷總分均為150分,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需達到90分及以上合格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環節【定向招聘望謨縣村干部、退役士兵、軍人隨軍家屬崗位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合格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下一環節。
1.筆試科目:
(1)醫學類崗位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
(3)其他類和教育類宿舍管理員崗位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2024年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及考生須知:詳見《筆試準考證》。
4.查詢筆試成績,請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轉告,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資格復審對象
(1)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2)若該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按實際筆試成績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資格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申請表》打印件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等);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證明參加復審。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相應學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具有認定教師資格規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參加復審。已認定通過未獲得證書的,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證明復審,但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限“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生源”崗位,提供戶口。
(4)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提供任職村(農村社區)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相關任職文件或證書以及縣級組織部門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關于任職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任職單位、所任職務、是否任滿3年仍在任等情況)。
(5)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提供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服務期間歷年考核情況等情況)。
(6)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提供《退伍證》原件或縣級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
(7)定向招聘軍人隨軍家屬崗位的,提供《結婚證》、隨軍家屬所駐部隊相關證明材料。
(8)望謨縣在職在編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望謨縣外報名時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成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或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9)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詳見《崗位表》)。
(10)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委托他人代審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報名的,報名信息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若出現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資格復審合格進入下一個環節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進行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醫學類和其他類(含教育類宿舍管理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育類職業學校教師崗位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崗位采取“無生課堂教學”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100分),小數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面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經公示后無異議的報考人員。
4.面試事宜及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自行閱知,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考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統計。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報考人員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加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加試成績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公示。未完成加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八、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名次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縣招聘工作辦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行業有規定的還須符合行業有關規定。
體檢過程中,如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增加項目進一步檢查才能做出診斷的,由縣招聘辦安排考生進行檢查。體檢結束后,體檢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應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體檢實施單位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在體檢中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經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各用人主管單位負責組織考察。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要嚴格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考察由兩名以上在職在編的正式黨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辦。
在考察中,審定有《招聘簡章》中報考條件“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放棄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公示
經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二)聘用備案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束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2024屆高校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參加招聘入圍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3.2024屆高校畢業生未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入圍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層次、學科(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取消聘用資格。
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有關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號)等文件精神,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十一、紀律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三)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弄虛作假的,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若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二)在招聘工作中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三)相關信息均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wm.gov.cn/)上發布(如簡章、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相互轉告,縣招聘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0859—4616640)。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監督電話:0859—4610640。
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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