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安順市普定縣公安局招聘輔警52人公告
來源:普定縣人民政府
2024-09-26 10:57:40
普定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普定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2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身份性質及招聘計劃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根據崗位需求,本次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2名(勤務輔警),具體詳見《普定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男性凈身高不得低于168cm。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 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本市范圍內已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或在公安機關辭職不滿1年的不得報考;
7.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普定縣公安局按招聘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普定縣公安局7-11辦公室(普定縣玉秀街道中心大道80號)。
3.報名方式。此次招聘免繳報名費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所需資料應當完整、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普定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普定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證及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5張。
(4)個人征信查詢記錄打印件(1份)。
4.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當場審核,審核結果當面告知考生。
(2)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報考申請提交后,不可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或改報。如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一律取消報名及考試資格。
(二)考試。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報名后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筆試。但劃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筆試。
(1)筆試方式、考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參考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政治理論知識、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滿分150分。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40%,保留小數點兩位數。
(2)筆試時間: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公告和筆試成績公告將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aspd.gov.cn/)上公告,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
(5)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面試。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60%。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3:1的按照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面試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aspd.gov.cn/)上另行公告。
(三)體能測評。
1.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中組部、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及貴州省相關規定執行。若出臺體能測評新規定,遵照新規定執行。
3.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aspd.gov.cn/)上另行公告。
體能測評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當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監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者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四)總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150%×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層次高的優先進入下一環節;若學歷層次相同則加試,按加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加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體檢。
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公告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aspd.gov.cn/)上公告。
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和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崗位,可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標準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考察政審環節因放棄或取消聘用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aspd.gov.cn/)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或者雖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由普定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會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事實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擬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普定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期間按合同規定標準發放工資。聘用人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及試用期間不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
首次聘用期為三年,聘用期間表現好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續簽合同,如聘用期間違反《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立即解聘。
四、薪酬標準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包括工資和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每月應發工資為2303元+工齡工資每年增加60元(含個人應繳納五險部分),并根據普定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五、其他事項
1.嚴肅工作紀律。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并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六、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對招聘崗位要求的資質、學歷等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15808533631(移動座機電話,普定縣公安局政工室);13595397799。
普定縣公安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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