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邵陽市隆回縣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隆回縣人民政府
2024-09-24 10:33:00
2024年隆回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湖南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擬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范圍與對象
面向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紀檢監察系統公務員6名。面向全縣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16名、參公管理人員30名。面向全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黨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名、管理崗位人員4名。
具體職位以《2024年隆回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為準。
二、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嚴把選調關口。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鄉鎮(街道)公務員須在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滿5年(選調生滿2年)。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9月30日。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不含試用期)。
6.報名人員必須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應當擔任鄉科級副職(不含)以下職務、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德優良,作風正派。
2.具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及專業技術崗位人員。
5.非公共教育、公共衛生事業單位人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 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公告發布后,晉升職級和法官、檢察官等級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工作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和選調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對縣內工作人員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對縣外工作人員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中共隆回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組辦公室。
報名郵箱:lhgbyz8187701@163.com。
報名人員關注“隆回黨建”微信公眾號下載填寫《2024年隆回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每名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登記表》一經提交不可修改,多報崗位者取消報名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現場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包括:《報名登記表》原件一式三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職位需要提供的資料。
網絡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包括:《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工作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簽字蓋章掃描件,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掃描件,相關職位需要提供的資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采取考試前初審和考察復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縣委組織部實施開展。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名資料原件(相關表格需單位蓋章),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時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三)筆試
經資格初審后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場次、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于指定時間到隆回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組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面試的,可根據需要依次等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分值權重為60%、面試分值權重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作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作為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負。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安機關毒品檢測標準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協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自動放棄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按程序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并在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以后放棄選調者,五年內不得參加隆回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2.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確定為選調對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擬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3.辦理轉任手續。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縣委組織部。選調對象新晉升職級或法官、檢察官等級的,應符合“在現任職級崗位任滿1年”的規定,方可辦理轉任手續。
選調對象在調出單位原任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職級的,根據調入單位核定職級職數情況,轉任相應職級或降低職級。擬調入事業單位的人員,根據擬調入事業單位空缺崗位情況履行聘任手續,按聘任崗位兌現工資待遇。
五、其他要求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縣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2.本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各用人單位參與,共同組織實施。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具體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4.在整個選調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因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其他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主管機關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39-8187701)。
附件:
中共隆回縣委組織部
中共隆回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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