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27人公告
來源: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2024-09-20 09:58:53
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第1號)
一、學校基本情況
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坐落于中國首個濱海衛星發射基地—文昌市,創建于1947年,是經海南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外語類高等職業院校,也是海南省外語語種最多、外語專業最齊的高校。2012年成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2018年成為海南省教育廳批準建設的省級優質高職院校。學校規劃用地650余畝,教職工400多人。學校現有英語、日語、韓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泰語、印尼語、越南語、阿拉伯語、緬甸語、柬埔寨語、馬來語、老撾語、菲律賓語等18個外語語種,涵蓋外語、國際商貿、國際旅游、教育、藝術等共30多個專業。
二、招聘范圍、崗位及人數
面向全國招聘27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人數詳見《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師德師風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良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0.《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1.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崗位條件
學歷學位要求。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應聘材料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
年齡要求。應聘崗位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的,為1978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應聘崗位年齡要求在50周歲及以下的,為1973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崗位所要求其他條件,詳見《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教育廳和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等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其他后續招聘工作環節相關公告通過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網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時30分。
2.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hwy_zp@vip.163.com。
報名工作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
3.報名上傳材料
(1)郵件主題為:“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名稱+姓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
(2)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 word格式+掃描件);
(3)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信息匯總表(附件3 excel格式);
(4)《誠信承諾書》(附件4 掃描件);
(5)其他上傳材料(掃描件,按所應聘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備案表,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在校期間成績單和準予畢業、授予學位的相關證明,并加蓋教務部門或院(系)公章。中共黨員證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副教授以上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以及職稱評審相關教學科研業績材料,招聘條件規定的其他材料。每一份材料大小不超過2M,JPG格式。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崗位需求表中專業不完全一致的,須提供所學課程,并由我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4.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核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官網公布。
(四)考核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相關規定組織考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應聘人員組織安排考核及后續工作。考核前,在我校官網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1.考核時間、地點:具體以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網公告為準。
2.考核方式、內容
東方語言學院院長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他考核崗位以“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考核小組評委人數不低于5人。
考核小組中本單位及主管部門評委人數不超過60%。考核小組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3.考核人員資格復審
考核前,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參加考核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備案表,中共黨員證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副教授以上職稱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以及職稱評審相關教學科研業績材料;招聘條件規定的其他材料。考核面試前,對參加考核人員在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教職員工準入查詢,不通過的將取消考核面試資格。
學校將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對東方語言學院院長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履歷業績分析。
4.考核成績
考核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75分。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贊成才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或贊成票未達標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五)體檢及考察
考核招聘按各考核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達到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中,根據考核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標準執行,學校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我校承擔。體檢結果將及時通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
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結果造假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可根據需要在應聘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我校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六)擬聘人員公示
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學校黨委會會議審議同意后,報海南省教育廳審批同意后在我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教育廳進行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告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考核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需要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我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和學校黨委會會議紀要、海南省教育廳的批復以及招聘中的主要材料報送海南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1年的招聘人員試用期1年,工作時間1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認定標準并滿足學校教學科研需要的人才,具體待遇采取一人一議政策。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收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省教育廳人事處電話:0898-65343302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0898-65336895
3.學校紀檢監督電話: 0898-63219621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唐老師
聯系電話:0898-63297741
電子郵箱:hwy_zp@vip.163.com
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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