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優培計劃招聘應屆生公告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2024-09-19 17:28:29
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2025年度“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和《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就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2025年度“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面向北京大學等43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交通大學等25所高校的“雙一流”建設學科和北京工業大學等20所市屬高校高精尖學科2025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
相關信息及條件要求詳見《北京市2025年度定向選調和“優培計劃”招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
二、招聘職位和要求
見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公告,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均可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8: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欄目進行報名。
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形成文檔并轉為pdf格式,以“報考職位代碼+姓名”命名,上傳到報名系統:
1.《個人信息表》
2.《北京市“優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人員推薦表》
3.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材料。
5.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及研究生學生證材料。
6.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上傳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材料。
資格審查將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要求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結果由考生自行按照招聘公告規定查詢。
(二)能力測評
1.資格復審
2024年10月上旬,組織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信息表》
(5)《北京市“優秀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人員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和研究生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9)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在招聘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0)在京外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須攜帶本人戶口本或戶口卡原件。
2.專業能力測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職業素質、病史采集、病例分析、體格檢查、基本操作和輔助檢查等內容。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面試
根據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8:1的比例要求,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未達到該比例,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取非結構化形式,主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能力素質、崗位匹配度、是否為報考崗位急需人才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能力測試及面試工作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各占50%,成績將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錄信息專欄”)進行公示。
(三)體檢、心理測試和政治考察
上述環節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心理測試和政治考察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政治考察嚴格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政策規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擬聘用職位要求,對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等進行全面考察。
如遇體檢、心理測試、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情況,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人選。體檢、心理測試及政治考察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上述程序的結果和職位匹配度,于2024年12月底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beijing.gov.cn“招錄信息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擬聘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待遇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四、需說明事項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單位將對考生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如果已經被聘用,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環節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將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發布或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查看網站內容并確保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通暢,如錯過審核、測試等時間將視為考生自愿放棄。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需調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的,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85413904(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訓練處
2024年9月1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