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雙柏縣選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來源:雙柏縣人民政府
2024-09-18 13:36:45
雙柏縣2024年公開選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據《中共雙柏縣委辦公室、雙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柏縣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才流動辦法(試行)〉的通知》(雙辦通〔2023〕30號)文件規定,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并報請縣委批準,決定面向全縣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中公開選調2名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到妥甸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原則。
二、選調比例
選調崗位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 3,低于1:3人數比例的調減選調人數,直至取消選調。
三、選調范圍
以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安置在縣內各鄉鎮(妥甸鎮除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退役士兵。
四、選調時間
2024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
2.思想素質好,恪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含45歲,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在鄉鎮基層最低服務年限滿5年(2019年8月31日以前安置在崗事業人員),工作年限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為準;
3.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4.近五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履職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五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4.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的;
5.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6.具有其他不宜公開選調的情形的。
六、選調程序及安排
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組織考試、成績公示、組織考察、體檢、辦理調動手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選調公告。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符合選調條件并經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寫《雙柏縣2024年公開選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報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單位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交報名表的同時,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準備好個人近五年工作考核優秀情況、工作中受獎情況等相關文件證書和部隊立功受獎情況證明材料。
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報名地點:雙柏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聯系電話:0878—6085181
(三)資格初審。2024年9月23日開展資格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方可進入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試。
考試時間共一天(上午筆試,下午面試),出題考試全封閉進行。
1.筆試。筆試卷臨時組建命題組進行出卷后開考,筆試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筆試主要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州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縣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及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等。考試改卷結束后立即進行成績公告,并將筆試成績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前4名進入面試,若分數相同則同等進入面試。面試卷臨時組建命題組出卷后開考,面試隨機抽取7人組成,采用百分制進行量化考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5人量化總分進行平均算出個人得分。面試滿分100分,時間20分鐘。按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成績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3.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得分×50%+面試考核得分×50%。考核各項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若總成績得分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得分高、近五年工作年度考核優秀情況、工作年限長短、工作中受獎情況、部隊立功受獎情況確定。
(五)成績公示。考試結束后,對成績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公開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在考察過程中,若等額考察人選有違紀行為或不符合選調要求的情況,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考察。
(七)體檢。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人選公示。擬調配人員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的,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用人單位在人選公示環節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十)聘用。用人單位根據現有空崗情況,審核確定的選調人員應符合轉入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聘用到新崗位執行相應崗位工資待遇,其事業單位工人身份不變。
七、其它事項
1.公開選調過程在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縣監委、縣人社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全程錄像。
2.本公告由雙柏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0878-6085181),妥甸鎮基層黨建辦公室(0878-7720233)。
雙柏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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