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長春市中醫院招聘15人公告
來源:長春市中醫院
2024-09-13 10:57:02
2024年長春市中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公告(1號)
為滿足醫院發展需要和有關科室用人需求,經長春市中醫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14個崗位,計劃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1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長春市中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
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9月1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生(全日制在讀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長春市中醫院官方網站對外發布。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準備報名表及資格審查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報名時間: 9月23日-9月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報名地點:長春市中醫院總部四樓人事科。
報名材料:
1.《2024年長春市中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研究生)。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研究生)。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科、研究生)。
6.崗位要求研究生研究方向的,須提供證明研究方向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僅限于學位授予答辯材料、學校出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證明材料(包括執業證、資格證、規培證等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核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四)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等。
面試工作由長春市中醫院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一)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作為擬聘人選。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擬聘用人選確定
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加試。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含心理體檢)及考察工作由長春市中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對其進行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含心理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試、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院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最終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二)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如需遞補的,從同一招聘崗位最終總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相關文件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并關注醫院官方網站,以便通知相關事宜。
九、聯系方式
長春市中醫院人事科 電話:0431-81051532
長春市中醫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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