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蕪湖市灣沚區招聘司法協理員4人公告
來源: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政府
2024-09-13 09:31:59
2024年蕪湖市灣沚區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公告
為加強基層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推動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廳有關通知精神,按照《蕪湖市灣沚區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4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2024年蕪湖市灣沚區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考生報名時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材料。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者有吸毒史的;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③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④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⑤喪失行為能力的;⑥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⑦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⑧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和組織考察等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gkzp.bpo5156.com)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須于個人報名24小時后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gkzp.bpo5156.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如網上資格初審通過,請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考生報名時,按照系統提示,準確填寫個人信息,提供有效通訊方式,上傳材料時須簽署“誠信承諾書”。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選拔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即使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選拔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核、錄用資格。
4、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足2:1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面試安排
1、本次招聘主要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解決實際問題、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能力。
2、考生需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所空名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公布內容為準。
(三)體檢和組織考察
1、體檢參照事業單位招考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3、體檢、考察因自愿放棄、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錄用辦法及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審定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如被錄取對象放棄或不符合條件的,則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擬聘用的司法協理員與灣沚區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蕪湖智盛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三)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視為自動放棄。
(四)聘用后因個人放棄、工作不勝任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所空名額由蕪湖市灣沚區司法協理員專班決定是否遞補,后續遞補程序按規定進行。
(五)薪酬福利:202401崗薪酬福利總額約78000/年/人;202402崗薪酬福利總額約63000/年/人;以上薪酬福利包含工資、社保福利等費用。
五、其他
(一)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關系。
(二)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3-8819101。
監督電話:0553-8912217。
蕪湖市灣沚區司法局
蕪湖市灣沚區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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