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邵陽市新邵縣公安局招聘輔警35人公告
來源:新邵縣人民政府
2024-09-10 10:07:59
新邵縣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新邵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共35人,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新邵縣公安局2024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性別、年齡、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在同等條件下,根據有關規定,優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等。
(二)不得報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報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退伍證、特長證明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新邵縣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6樓611辦公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基本條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現場填寫《新邵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查實屬于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考生均持身份證參加,不再發放準考證。
1、筆試。時間:9月19日上午10時,地點:新邵縣釀溪鎮樹人中學。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公安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等,滿分為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分招聘職位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招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3、成績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四)體能測評。面試結束后,參與面試的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等,合格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暫行)》要求執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按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按體能測評結果合格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吸毒檢測,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政審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按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列》、《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對進入考察程序的報考人員開展全面政審考察。考察人選達不到招聘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根據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等結果確定擬招錄人員名單,在新邵縣公安局門戶網站及辦公大樓公示7個工作日,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調查線索,對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予以淘汰。
(八)補錄及聘用。體能測評、體檢等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至滿額。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依法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為1個月。
體能測評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經本人同意可以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后備人才庫。納入后備人才庫的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通過體能測評之日起計算。
四、保障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被錄用后,依法與新邵縣蘭天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并及時繳納各項保險費用。具體工資福利標準參照現有規定執行(見招聘職位表)。
此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新邵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新邵縣公安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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