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汝城縣事業單位招聘67人公告
來源:汝城縣人民政府
2024-09-06 13:28:24
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郴州市人社局備案,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7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如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即在1993年9月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2)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屆、2023屆、2024屆高校畢業生。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22屆、2023屆、2024屆高校畢業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3)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報考專業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或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5)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在軍隊服役滿2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且考生本人為汝城縣戶籍。
(7)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汝城縣現任村(社區)“兩委”成員,且連續任職滿3年或累計任職滿5年。
(8)招聘崗位有戶籍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汝城縣隨軍家屬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9)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4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2024年9月,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汝城縣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汝城縣鄉村教師公費師范定向培養的2024屆畢業生,訂單定向、本土化培養的2024屆畢業的免費醫學生,定向培養的基層農技特崗人員、水利特崗人員2024屆畢業生;
8.普通高校在讀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報考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報考資格。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報名時間、地點。現場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現場報名地點為汝城縣就業服務超市(汝城縣和平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其中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考生到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組織組(汝城縣行政中心A431室,聯系電話:07358268773)報名。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和《專業目錄》,根據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合適崗位,準確填報本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委托他人報名的需同時出具委托報名書。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者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縣直單位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的崗位由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由汝城縣人社局和汝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其他鄉鎮綜合執法隊的崗位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好《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考生下載《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定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報名表》(附件4),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考生下載《2024年汝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定向村(社區)干部招聘崗位報名表》(附件5),并準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兩張粘貼在報名表貼相片處,一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其中一張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2)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應資格、資質證;(3)提交學信網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在線驗證報告;(4)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的崗位需提供相應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5)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需提供退役證;(6)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口簿等能證明其符合汝城縣戶籍要求的相應材料;(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8)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同期勞動(聘用)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繳費查詢中截圖打印)或者相應工資發放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未按規定時間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報考;(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4)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一套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財務人員崗位為財務專業知識,其余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和寫作(占50%)。
2.筆試時間、地點。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及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3.領取準考證。筆試前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委托他人領取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報考人手寫簽名的委托書,委托書上需復印報考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證件。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面試之后。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另見筆試公告及筆試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預計于筆試考試后10天左右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6.本次招聘設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輪環節。具體計算方法為:按照同類型試卷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除以有效參考人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再乘以80%(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有效參考人數×80%)。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其中汝城縣融媒體中心崗位按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其中汝城縣融媒體中心崗位進行專業實操面試。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起評分以下(不含起評分)酌情評分。考生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起評分以下(不含起評分)的不予聘用。
6.面試成績。采取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采用專業實操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面試時所有評委對該考生評分的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當評委組評分總分仍相同的,按評委組給予考生的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選崗
面試后,鄉鎮綜合執法隊崗位進行選崗,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自己選擇具體招聘單位。選崗時間及要求等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吸毒史毛發檢測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精神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選崗、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筆試準考證號,監督電話。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的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汝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由汝城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單位按有關政策確定。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鄉鎮綜合執法隊崗位類別為暫定崗位類別,聘任時如單位崗位設置沒有相應類別的崗位,考生需服從安排到管理或者專技崗位。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汝城縣人社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及汝城縣人社局。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電子證件不視為有效證件原件,缺少筆試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面試后,因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一律不進行遞補。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汝城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8268477。
六、招聘考試服務
1.招聘政策、考務程序咨詢電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院), 0735-2135062。
2.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
附件: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