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荔灣區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招聘管理人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
2024-09-03 13:55:21
荔灣區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招聘管理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工作力量,優化人員結構,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人員2名。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年齡在2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2.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外勤及夜班工作,適應24小時應急值守。
4.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責任心,有獨立工作能力,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積極進取,團隊合作意識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5.具備以下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嶺南街道轄區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證、租賃合同、房產證等);
(3)退役軍人;
(4)有基層工作經驗、社區志愿服務等經歷者。
6.年齡、學歷、學位、工作經驗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24年9月2日起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
2.報名地點: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荔灣區楊巷路萬鐘東1號一樓),聯系人:梁小姐,聯系電話:81852376;
3.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個人頁和首頁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張,現場填寫報名表。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資格審查中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將另行通知時間筆試。
考試地點:楊巷路萬鐘東路1號1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報名人數超過6人(含6人)方可開考。主要測試應聘者黨的基本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結束后,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績。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所聘崗位的專業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斷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
注意事項: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入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須于面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抽簽室,否則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進入體檢的人員,用人單位要對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審核無誤后,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2010〕382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組織考察對象。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對擬聘人員綜合表現進行考察。如決定考察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考察。組織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放棄聘用的,取消應聘資格,招考單位可決定是否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本人自愿放棄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錄用、本人放棄錄用的,招考單位可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三、工資待遇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及相關文件執行,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基本工資按正式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考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二)筆試、面試時,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筆試、面試資格。
(三)本公告由荔灣區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負責解釋。
荔灣區嶺南街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站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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