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_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普安縣人民法院
2024-08-30 11:13:55
普安縣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普安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警察輔助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民主公開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擇優錄用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4名。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5名(限男性)。
3.工作崗位,結合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熱愛法院工作,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
5.無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情形。
(三)崗位條件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熟悉計算機操作。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考試C證的在筆試環節加1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的在筆試環節加3分。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違法犯罪被處理或被治安處罰過的;直系親屬違法犯罪被治安處罰過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地點及時間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
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相關要求:報名時需攜帶近期免冠照片2張(小2寸)、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或C證的帶原件及復印件。
(二)測試安排
1.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
(1)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測試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六樓大會議室;
報考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2)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崗位:體能測試,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①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測試地點:普安縣體育廣場;
②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
測試時間: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
測試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六樓大會議室;
報考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計算機記錄測試(打字速錄)100分,按20%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試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報考人員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表參加測試。
2.測試成績公示
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在“普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報考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人員按計算機記錄測試折算成績1:3比例進行面試;報考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按計算機記錄測試折算成績+體能測試折算成績1:3比例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面試人員綜合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內容。面試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四)總成績公示
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60%+面試成績×40%;
勞務派遣制司法警察輔助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20%+體能測試×40%+面試成績×40%;
總分相同的,按計算機測試、體能測試分數高低確定排名前后。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在“普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體檢與政審考察
(一)體檢
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生廳《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二)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普安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考察,接受社會監督。考察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管理形式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被確定為擬派遣人員與貴州露露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派遣至普安縣人民法院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無條件解除勞務派遣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無條件解除勞務派遣合同。在本院下次發布招聘公告前,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成績予以遞補。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待遇:1700元/月,試用期為2個月。
2.試用期滿后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績效工資。
七、相關要求及說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差旅費和體檢費由考生自己承擔,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通訊問題導致無法聯系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普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7345012(普安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普安縣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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