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鳳凰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37人公告
來源:鳳凰縣政府
2024-08-30 10:20:25
2024年鳳凰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規范流動調配人選產生方式,經研究,決定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7名,具體詳見選調職位表(附件1、附件2)。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在編在崗并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推薦的人員。報考公務員職位的須為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的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相關職位的須為在編在崗的機關(參公)單位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事業單位管理、專技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須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報考公務員職位的須同時在本級工作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
4.具有所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報考公務員職位的,限擔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層次職級;
6.八級及以上職員等級參加選調的,若選調單位沒有相應的職員等級職數,則不能享受相應職員等級待遇;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公務員轉任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為199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8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的,為198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從事工作涉及國家機密,有關工作尚未解密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新入職(正式入編)沒有服務期的教師、醫衛等人員在本崗位服務未滿五年的;
10.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4年8月29日。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6日-10日(周末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
縣人社局八樓。咨詢電話:0743-3221183。
(三)報名資料
1.《2024年鳳凰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另附三張兩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加蓋組織人社部門檔案專用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登記表或轉崗審批登記表復印件等身份證明、近三年考核表復印件;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它具體相關佐證材料,工作經歷指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由所在鄉鎮、單位主管部門出具);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事業崗位的,報名時須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或參公身份;
7.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加蓋黨組(黨委)公章的推薦材料。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
根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本次公開選調報考人員專業認定參照《202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認定并報縣委組織部、人社局備案。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報考人數低于3:1的核減職位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職位計劃尚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職位選調計劃;個別職位如確有必要,經選調單位申請,經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被取消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縣人社局人才開發股改報符合條件沒有被取消的其他職位。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設置最低合格線70分,達到最低合格線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若面試成績相同,以主考官評分情況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每個崗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從同一職位中按面試成績排名遞補1次。
六、考察
采取等額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組織、選調單位派人參與實施。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如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的,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
考察結束后,按照有關程序確定選調人員,并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八、有關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在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人事工作專項工作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縣委組織部牽頭、縣委編辦參與、縣人社局嚴格按要求具體實施。
2.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有弄虛作假、隨意放棄或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選調資格;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公開選調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報考人員進入選調考察環節后無故放棄選調的,記入考生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級及以上公開選調考試。
3.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相應處分,并將其違紀違規違法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0743-3221335(縣委組織部)
0743-3221183(縣人社局)
中共鳳凰縣委組織部
中共鳳凰縣委編辦
鳳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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