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九江市德安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1人公告
來源:德安縣公安局
2024-08-29 09:42:25
2024年德安縣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關于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人數:11人
招聘崗位:勤務輔警(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及以上(2006年8月27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8.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江西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符合優先招聘條件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的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不得被招聘到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全市公安機關現有員額制輔助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德安縣公安局大樓504室。
3.報名及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5)符合優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筆試
1.筆試內容:考試內容范圍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筆試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24年9月16日 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及擬入闈人員公示:筆試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擬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4.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為筆試不合格,取消擬入圍資格。
(三)體能測試
1.筆試入圍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具體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和縱跳摸高三項;體能測試采用達標制,體測合格具體標準:
項目標準(男子)
2.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或提前備訓,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測試。
3.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后續面試環節,因體能測試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4.體能測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應急應變能力等適應崗位的能力。
2.面試成績有效分數為70分,低于有效面試分數的為面試不合格,一律取消擬入闈體檢資格。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政審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入闈。勤務輔警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對體檢有異議的,7日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考察。政審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政治審查有關規定,對考生開展政審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政審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德安縣公安局審定后,在網上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如公示期間收到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線索,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七)崗前培訓和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依法依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試用期六個月。縣公安局在試用期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對因培訓、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將從同崗位的未聘用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六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依法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其他有關事項
1.此次招聘的公告、筆試、面試、公示等環節公告或名單均在網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德安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并保持手機電話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為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為本科學歷報考。
5.對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監督、咨詢電話
根據招聘工作職責,來信、來訪由縣公安局調查處理。自接到反映后,3日內提出處理意見,需調查處理的應在10日內派出調查組(須由二人以上組成),在15日內調查完畢并提出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不超過一個月。
監督電話:0792-4332520
報名咨詢電話:0792-4687030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德安縣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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