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省藝術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8-28 16:04:13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171號)等有關規定,四川省藝術研究院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部分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http://wlt.sc.gov.cn/,下同]、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官網[https://www.scyishu.org.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藝術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報考者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報考的,須取得所在單位和同級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先征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藝術研究院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2名,全部為專業技術崗。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者自行下載《四川省藝術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填寫,雙面打印。并在規定時間內由報考者本人前往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現場報名。
報名時請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報名時間: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成都市武侯區洗面橋街11號5樓四川省藝術研究院。
聯系人:白老師、嚴老師。
聯系電話:028-85531452、85533342。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發給《專業考核通知書》。
報考者本人須在報名時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四川省藝術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在線驗證截圖;
4.《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要求的學術論文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應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
5.其他與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7.其他需證明的材料。
其中:資格審查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條件,以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和畢業證所載學歷、學位為準;不符者,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在公開考核招聘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學科或專業”條件符合。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開考比例的,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情況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向社會公布。
(四)其他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將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資料現場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發給《專業考核通知書》。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五、專業考核
(一)專業考核方式
專業考核以專業面試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專業考核相關要求細則詳見《專業考核通知書》。
(二)專業考核時間及地點
專業考核時間及地點詳見《專業考核通知書》。專業考核當日,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專業考核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專業考核資格。
(三)專業考核成績計算
本次考核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有效比例不低于2:1,專業考核滿分為100分。專業考核采取體育計分法評分,即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為報考者的實得分。實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四)專業考核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現場專業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四川省藝術研究院于現場專業考核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官網上公布成績及排名。專業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報考者不予錄用。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專業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官評分表首項、第二項、第三項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于懷孕考生參加體檢的,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司《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規定執行。
(三)體檢
體檢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專業考核且專業考核成績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察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
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專業考核且成績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專業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專業考核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對象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專業考核成績前3名且成績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負責對考核對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出具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以及通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備案。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在公開考核招聘中,按規定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按本公告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到其他單位。
十二、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省藝術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專業考核、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四川省藝術研究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核輔導培訓班。
十三、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黨務辦公室(人事科):028-85531452、85533342。
(二)監督電話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紀檢:028-85533341。
附件:
四川省藝術研究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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