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黔南州平塘縣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19人簡章
來源:平塘縣人民政府
2024-08-22 11:40:48
平塘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黔組發〔2022〕17號)及《中共平塘縣委辦公室 平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平委辦字〔2022〕95號)要求,為加強城市社區工作者人才隊伍建設,增強社區工作活力,優化人員結構,滿足社區用人需求,決定面向社會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平塘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以下簡稱《選聘簡章》)。
一、選聘原則和方法
城市社區工作者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選聘條件、選聘程序、選聘結果“三公開”制度。選聘工作按照編制選聘計劃、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及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選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19名(其中社區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1人、社區專職網格員18人)。選聘崗位詳見《平塘縣2024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選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吃苦耐勞,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業務素質: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熱心社區工作;能較好地掌握有關政策、法規,有一定的社區工作專業知識,具備一定的組織、管理、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文化素質及年齡要求:
①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年齡認定時間以公告發布之日為起止進行計算);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③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職)。退役軍人、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在本縣域內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計算、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近5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報考對象需為平塘縣戶籍(生源)人員,或配偶為平塘縣戶籍人員,戶籍遷入時間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6.必須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一覽表》。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曾被開除公職的;
2.處于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5.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報考前未被撤銷的;
6.現役軍人未滿服役期的;
7.在讀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8.截至公告發布之日仍在崗(含2024年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9.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不宜從事選聘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選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其他要求:
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平塘縣內仍在崗的村(社區)職業化管理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編制選聘計劃、發布選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及備案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簡章
在平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gzpt.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根據相關要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招聘報考人員需繳納100元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報名規定時限內報名的,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平塘縣金盆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
4.報名所需材料:①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根據所報崗位填寫《平塘縣2024年公開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貼好照片,打印后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攜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符合放寬學歷的報考人員,對應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退役軍人(退伍證),西部計劃志愿者(簽訂的服務合同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三支一扶”人員(簽訂的服務合同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截至公告發布之日、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服務所在地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近5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相關表彰文件或證書)。④2寸近期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3張交給負責報名審核的工作人員)以及電子照片一份。⑤報名時所需的其他材料。
報名注意事項:①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凡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聘資格。②由他人代報的(代報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書),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比照上述規定執行。③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與提交的證件不一致或由于報考人員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而影響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對報考人員相關情況進行審查,重點結合《選聘簡章》及崗位要求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基本信息,對符合選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詳細耐心地說明理由。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及資格審查同步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選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選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環節及聘用等資格。
(四)組織考試
選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準考證發放。
時間: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平塘縣金盆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
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為筆試、面試統一準考證。
2. 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試卷分值為100分,筆試由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治政策理論水平、社區工作者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及地點:時間:2024年9月7日。地點: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考試。考試遲到30分鐘以上,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聘人數不高于3:1(含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時間:2024年9月21日。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遲到一律禁止進入候考室。
4. 成績計算。本次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選崗
1.根據選聘崗位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選崗對象。
2.選崗方式采取總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選擇崗位的方式進行。選崗完成后出現放棄或其他情形需要遞補的,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筆試分數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并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直接遞補該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選崗。
(六)體檢
1.完成選崗的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必須在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及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4.體檢結束后,報考人員體檢結果未達到標準需復檢的,報考人員應在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若在規定時間內未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6.體檢、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考察。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作風、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是否遞補由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研究決定。
(八)公示和選聘審批
1.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聘對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由街道黨工委行文,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結合選崗情況統一分配到社區工作。
2.新選聘社區工作者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只發放該崗位對應的職務薪酬和最低檔次基礎級別薪酬總數的80%,不享受績效薪酬、學歷津貼和職業資格津貼。被聘用人員應按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選聘人員自簽訂勞動合同起,統一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享受社區工作者待遇,薪酬標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薪資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薪酬套改工作方案》執行,四崗(社區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大專以上學歷年收入不低于4萬元(含五險一金個人代扣部分),五崗(社區專職網格員)大專以上學歷年收入不低于2.9萬元(含五險一金個人代扣部分)。薪酬待遇后期根據學歷提升、工作年限、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等級和考核晉級等條件情況進行調整。
六、有關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本次選聘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
(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選聘簡章》規定,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
(四)從事選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選聘資格。對違反選聘紀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個人相關材料的取消選聘資格。
(八)本次選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未盡事宜由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均在平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gzpt.gov.cn)上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相互轉告,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咨詢電話:0854-7231866(金盆街道)
監督電話:0854-7232069(縣委組織部)、0854-7230918(縣委社會工作部)、0854-7221574(縣人社局)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平塘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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