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黔東南州鎮遠縣縣教師發展中心考調方案
來源:鎮遠縣人民政府
2024-08-21 11:27:26
鎮遠縣2024年縣教師發展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案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教師發展中心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縣內中學在編在崗的教師公開考調3名工作人員,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調原則
(一)堅持編制控制原則。根據事業發展規劃、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嚴格執行“縣管校聘”工作方案,科學核定縣教師發展中心教師編制總數,嚴格執行編制管理辦法。
(二)堅持均衡配置原則。考調必須本著有利于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學科結構合理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考調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考調人數公開、考核辦法公開、考核條件公開、考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
(四)堅持以業績為主的原則。對服從安排,業績突出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適當予以優先。
二、考調工作組織形式
(一)考調工作在縣紀委監委、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的全程監督和指導下進行。
(二)加強考調工作組織保障。成立以縣委教育工委書記、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為雙組長,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
三、考調專業技術崗位及名額(共3名)
1.理綜教研員崗位(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1名;
2.文綜教研員崗位(中學歷史、地理、政治學科教師)1名;
3.中學數學教研員崗位1名。
四、考調方式及時間
1.考調形式為:面試(無生微課試講)+業績成績,面試成績100分折算50%、業績成績100分折算50%計入總成績。
2.考調面試時間:2024年8月25日
五、考調對象和條件
(一)考調對象
考調教師對象為縣內在編在崗教師。
(二)考調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無違法違紀等行為。
2.參加考調教師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中學教師資格、高級教師職稱;
3.參加考調教師年齡:男50周歲及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限制條件
(一)一校多人參加考調情況。根據本校實有教師情況(含特崗教師),缺編學校最多考調調動1人,平編學校最多考調調動2人,超編學校最多考調調動3人。一校有多人符合條件的,同學科按考調成績,多學科按考調成績結合學校近一學年綜合考核量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考調。
(二)參加考調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參加本次考調。
七、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含專業成績考試)、面試(無生微課試講)、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鎮遠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考調信息。
(二)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月22日— 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鎮遠縣教育局人事股
3.聯系電話:5710898 聯系人:陳娜
4.報名材料
(1)遞交現任教學校審核的《鎮遠縣2024年縣教師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考調報名表》。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1.縣教育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2.縣紀委監委派員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考調工作有序進行,發現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考試。
(四)考調方法
1.參加工作人員考調面試按上無生微課試講方式進行。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面試分數不得低于70分。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面試時間及地點:由縣教育局人事股另行通知。
3.無生微課試講時間為10分鐘,準備20分鐘,采取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分。考調學科面試成績+業績成績,出現并列的,按近一學年學校綜合考核量化成績名次來確定,不同的學校按綜合考核量化成績按教師數比例套入相應的名次后來確定;如又出現并列的,依此類推。無生微課試講若因報考者個人原因出現的缺考、違紀、棄權等情況,其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
確定考察對象。依據面試成績+業績成績,按照考調崗位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學校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根據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考調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考調的人員名單,并在鎮遠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
經公示無影響考調的,辦理調動手續。
八、紀律要求
考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委縣監委及社會公眾的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九、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縣教師發展中心公開考調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教師發展中心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855—5720954(縣教育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855—5722076(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
附件:1.鎮遠縣2024年縣教師發展中心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024年 8月19日
附件1:
鎮遠縣2024年縣教師發展中心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參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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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學歷 |
畢業 院校 |
所學 專業 |
畢業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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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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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教師資格種類 |
取得時間 |
發證單位 |
任教 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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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聯系 電話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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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符合公告規定材料 (此欄學校填寫) |
報考 ,考調學科,具有本專業學歷及有學歷,近年并任教考調學科: 同時必須具備: 1. 具有近年所考調學科任教經歷。 2. 近3年在學校的綜合考核量化成績均居本校: 20 年 名(考核人數 名); 20 年 名(考核人數 名)。填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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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 信 承 諾 |
1.表中所填內容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不僅同意取消考試資格,而且愿意接受組織上的紀律處分。 2.調到新單位后,其原聘任的專業技術崗位不再保留并終止或解除(變更)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重新聘任專業技術崗位,并按政策兌現新聘崗位的相應待遇。 本人簽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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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意 見 |
(公章) 校長簽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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