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寧波人才網
2024-08-19 15:37:48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擬面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指標 |
學歷和專業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要求 |
管理輔助崗位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寧波大市 戶籍 |
有文字寫作、監測、執法工作經驗的人員優先 |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8:30起- 9月6日17:30止
2.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將《海曙區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一)填寫完整,加貼一寸照片,連同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憑國外學籍證明)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海曙區藍天路201號麗園尚都A2座6樓606辦公室戴老師處報名。
3.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1.考試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將按照成績高低決定錄用人選。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通知的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報考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2.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分局公示欄上進行公布,并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海曙分局與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1.以上崗位試用期2個月,崗位薪資待遇年應發收入5-6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
2.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126164
附件一:海曙區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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