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湖州安吉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公告
來源:安吉人力資源網
2024-08-15 14:05:12
關于2024年下半年安吉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安吉縣人民法院決定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或者完成法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錄計劃
安吉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2人,招錄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錄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9時—8月23日16時。
2.報名方式:采用線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下方二維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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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本人所填信息即為資格初審依據,填寫的信息應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或影響招錄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資格初審:2024年8月20日9時—8月24日16時。縣法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2024年8月27日9時—8月31日24時。報考人員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與面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31日,具體為:
上午9:30-11:30 《專業基礎知識筆試》
下午13:30-14:00 《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將通過安吉人力資源網進行發布,請及時關注。
(2)筆試內容:筆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綜合知識。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錄入速度、準確率等。
(3)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各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存在違紀情況或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不列入面試對象。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縣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24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以上情況,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得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若總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將在安吉人力資源網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縣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安吉人力資源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縣法院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縣法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省高院統一監制,訂立合同的第三方由縣法院商同縣人社部門決定。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五、其他事項
(一)戶籍以2024年8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報名人數未達到崗位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與其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如有疑問,可咨詢安吉法院,聯系電話詳見附件。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安吉人力資源網公布,請考生留意。
(七)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安吉法院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572-5925164。
安吉縣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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