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長興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5人公告
來源:長興人事人才網
2024-08-14 16:18:02
2024年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統一部署,2024年我縣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應聘人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行;
(四)戶籍要求:以2024年8月22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不同招聘崗位對戶籍要求不同,詳見《2024年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現役軍人;
2.在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普通高校、國(境)外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4.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需于2024年8月22日(含8月22日)前取得,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以全日制學歷證書頒發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2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應聘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報名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時間:2024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確認報名信息的,視為無效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 年8月20日9:00-8月23日16:00。
應聘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100元(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并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5:30。
已完成繳費人員可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http://qssy.zjks.com/tyzpwb/)。
四、筆試時間及科目
2024年9月21日(全天)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筆試成績。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可在2024年10月中上旬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cxrchr.cn)查詢。
五、資格復審
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不列入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因網簽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六、面試
根據資格復審結果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采用10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再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再相等,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則另加測試。
七、體檢、考察、聘用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cxrchr.cn)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能辦理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關系。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長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cxrchr.cn)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該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關注;
(二)本公告中提到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僅指2024年度畢業的普通高校生;《2024年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招考對象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包含所有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各類情形人員;
(三)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時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四)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8月27日16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反饋給招聘單位,先完成報名繳費,經審核后免除并退還其考試費;
(六)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政策咨詢電話
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2-60255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24年長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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