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涼山鹽源縣考調教師117人公告
來源:鹽源縣人民政府
2024-08-13 11:12:25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源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的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擬對急需補充教師的16所學校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117名,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名額及要求
本次面向全縣在編在職教師公開考調117名,考調的類別、崗位、單位、名額及要求詳見《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報名及資格審查在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和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鹽源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5日
(二)報名地點。
鹽源縣教育和體育局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1.《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1份;
2.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個人在本縣參加(分配)工作的文件復印件1份;
4.教師綜合業務素質測試等級證明1份;
5.所在單位同意考調的證明材料:需單位黨組織書記簽字(村小、教學點需鄉鎮中心校校長審核簽字)。證明材料需包含教師近一年教學質量在同類學校的排位(或全縣同年級班級的排位)及同類學校班級總數(或全縣同年級班級總數)或非紙筆化測試評價等級;本縣參加工作時間、在本縣工作年限;從事報考崗位學科教學或從事財務工作的學年度;學科認定時認定的學科;近3年或近5年年度考核結論等內容。
近一年教學質量考核結果低于同類學校中間位次(或全縣同年級總班級數的中間位次以下)的教師;在紀律處分影響期內的教師;教師綜合業務素質測試結果為D等級的教師均不得申請考調。有上述三種情形的,學校不得出具同意考調的證明材料。未擔任統一檢測科目學科教學的在崗教師,只能報考本人學歷證書相符或相近學科崗位(會計崗位不限專業);交流學習人員以流入學校近一年教學質量作為申請考調依據;跟崗學習人員由跟崗單位和原學校進行考核,考核結論為良好及以上等次方能參加考調。2024年采用非紙筆測試評價的任教學科教師評價等級為優秀的可以參加考調。
6.交近期(指近三個月以內)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標準照2張。
(四)考調工作注意事項。
1.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金河鎮學校、平川鎮學校堅持逢進必考原則,只通過考調補充人員。
2.教師有考調意愿且教學成績達到相應要求的,學校應支持教師參加考調。
參加考調教師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不允許報考多個崗位。報考者提供的各類證件、資料及填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在考調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調動資格,責任自負。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
根據工作進度,在鹽源縣校長工作微信群中另行通知。
三、考試
(一)考試分值。
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二)考試內容。
1.考試科目為《專業卷》,卷面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查分:原則上不受理查分,若確實需要查分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告之日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按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調總成績計算。
考調總成績=筆試成績
(四)考試試卷命制、閱卷及公布成績。
考試試卷命制、閱卷由鹽源縣2024年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閱卷完成并復核后公布成績。
四、選定考調單位、公示
根據考調總成績選定考調單位,報考同一類別、崗位的報考者按照考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定考調單位。考調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學科綜合素養成績高低依次選定考調單位;若再次出現并列,則按第一學歷高低依次選定考調單位;若再次出現并列,以在我縣工作的時間長短依次選定考調單位;若再次出現并列,則年齡(以身份證年齡為準)大者優先選定考調單位。各崗位不限開考比例。考調縣城類別單位的總成績不低于65分,考調鄉鎮類別單位的總成績不低于60分。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進入下一個環節的人員名單位在教體局公示欄公布。選定考調單位的時間在校長微信群另行通知,每人選定考調單位時長不得超過3分鐘,選定考調單位后不可進行修改。整個考調過程中出現的缺額一律不遞補。
選定考調單位完成后,確定為擬調動人員的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和體育局公示欄同時進行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若有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考調紀律
本次考調教師是整合全縣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配置的一項重要舉措,所有參加考調的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試設視屏監考,紀委全程監督。筆試過程考調人員相互監督,凡筆試過程中出現交頭接耳、發暗號、剽竊、傳遞答案等違反考風考紀、影響考調公平公正的行為,經舉報查實后,作弊及協助作弊人員均取消筆試成績及考調資格,參加考調當年年度考核等次確定為不合格,3年內取消評優選先、競職晉級、提拔使用、考調及調動資格。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6365916、縣教育和體育局6367666
監督電話:鹽源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13881484221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源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8月1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