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鄞州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管局
2024-08-05 15:40:40
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鄞州區市場監管局主要承擔企業注冊審批、商標廣告、食品藥品監管、特種設備監管等職能,現因工作需要,局本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核、面談、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指標 |
學歷 要求 |
招聘 范圍 |
所學專業要求 |
備注 |
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審批窗口 |
1 |
大專及以上 |
寧波市戶籍、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寧波市鄞州區天童北路1118號鄞州區市場監管局530室,咨詢電話:0574-89296315,聯系人:王老師。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詳見附件1)、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一寸照等招聘崗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核。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可酌情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
(二)考試形式
采取面談形式招聘:根據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綜合表現確定是否錄用。(報名時即開展面談)
(三)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在面談人員中從優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若聘用人員不足時,則短期內可酌情從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給予補錄,補錄人員的體檢、考察由本單位組織,并報人社局備案。
五、有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4.以上編外用工由寧波東方眾誠人才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至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574-89296406。
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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