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銅仁市德江縣城區中小學(園)緊缺學科專任教師考調130人公告
來源:德江縣人民政府
2024-08-02 16:51:47
德江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園)緊缺學科專任教師公開考調公告
為有效緩解城區中小學(園)師資緊缺及大班額問題,保障城區部分中小學(園)師資需求,不斷健全教師競爭激勵機制,促進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決定面向縣內鄉鎮學校公開考調城區中小學(園)緊缺學科專任教師。
一、考調程序
本次考調按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考調崗位職數及設崗單位
本此考調共130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學50人、幼兒園60人,具體崗位職數及設崗單位詳見附件2。
三、考調原則
(一)堅持自愿、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和專業與崗位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原則。
(四)兼顧城鄉教師的均衡搭配,確保鄉鎮相關學校師資隊伍基本穩定。
(五)高學段教師可以報考低學段相應學科崗位。
四、考調報名對象
全縣鄉(鎮)公辦中小學(園)在編在職教師,歷年交流到城區且仍處于交流狀態的所有符合“考調條件”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五、考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忠于黨的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效果好。
(二)考調教師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考調教師須具備相應學歷(初中本科及以上、小學和幼兒園大專及以上),在鄉鎮任教年限需滿5年以上(以參加工作文件為準算至2024年8月31日)或任教10個學期以上。
(四)考調教師報考學科要求。報考學科需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上專業)相符,或在上學年任教該學科。
(五)考調教師報考學段要求。各學段可對應報考,也可以初中教師報考小學對應學科崗位、小學教師報考幼兒園崗位。
(六)考調教師報考業績要求。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7門學科報考教師所任教班級學科成績在2023—2024學年度的兩學期期末質量監測中,全縣同類校排名必須均為前50%,同時任兩個以上班級(或學科)的,至少有一科(班)成績排名在同類校前50%,且其他科(班)成績排名不得處于全縣同類校后3名;或在2023—2024學年度春季學期期末成績與秋季學期期末成績在同類學校中提升10位次以上。其他學科進行統考的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七)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選派駐村、離崗領創和2023至2024年度在教育局機關工作的鄉鎮教師需符合(一)(二)(三)(四)條件,方可報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調。
1.近三年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未解除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近三年度(即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存在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或未參加年度考核的。
4.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5.有師德師風問題的(含受過處分的或正在成為問題線索的或被列為失信人員的)。
6.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7.其他不符合考調的情形。
六、政策加分
(一)表彰(表揚):近5年來獲得黨委、政府表彰(表揚)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分(縣級1分,市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5年只加1次,按最高等級加分。
(二)“三名”工作(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近5年承擔“三名”工作主持人任務,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分(縣級1分,市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5年只加1次,按最高等級加分。
七、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9日(09:00—17:30)。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德江縣教育局一樓禮堂。
(三)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德江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園)面向縣內鄉鎮中小學(園)公開考調在編在職教師報名表》原件(附件1)1份(電子錄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個人征信證明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5.享受加分政策的有關資料(需教育局相關股室認可簽章);
6.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同時上交以身份證號碼命名的一寸免冠藍底彩色電子照片)。
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段學科職位參加考調。
八、考試事宜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閉卷考試。試卷總分為100分,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
(二)考試對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三)準考證發放時間:2024年8月13日14:30—18:00。
(四)考試時間:2024年8月14日09:00—11:30(時長150分鐘)。
(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九、考調錄用
根據同學段同學科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對應設崗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且控制參考的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同一學校同一學科只錄用1人,學前教育階段以鄉鎮學區為單位,不得超過2人(不含已交流人員),若同一職位末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教齡長者優先,若教齡相等的由原編制學校推薦。有異議經查證屬實予以取消的或自愿放棄的,其空崗順向遞補。
十、考調聘任
對擬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履行調動和聘任手續。若錄用單位有符合被錄用人員對應等級崗位,可以優先聘用;若錄用單位沒有符合被錄用人員對應等級崗位,則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聘用。
十一、考調紀律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出具偽證的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其專業技術職務同步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聘用。
十二、工作監督
為確保考調工作公平、公正,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考調工作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十三、本公告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6—8534013(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56—8658689(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