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人民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11人公告
來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4-07-29 12:35:45
2024年株洲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我院事業發展,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我院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
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計劃11名(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株洲市人民醫院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株洲市人民醫院官網發布。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 株洲市人民醫院人事部(株洲市荷塘區新屋街300號)。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所需材料:①《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一式一份;②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證、資格證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復印件(均一式兩份);③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1張。。④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報名時須提供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由經辦人簽字(手寫或簽章,打印無效)并加蓋公章,落款日期為2024年6月1日以后。攜帶以上資料到株洲市人民醫院人事部報名
(四)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專業認定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認定,同時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資格審查
我院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由株洲市人民醫院統一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七、考核
(一)開考比例
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業務能力等,根據考核成績排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核成績合格線為70分(含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考核結果和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民醫院官網進行公示。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予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株洲市人民醫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醫院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株洲市人民醫院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二、咨詢與監督電話
株洲市人民醫院人事部:0731-22722014(咨詢)
株洲市人民醫院監審部:0731-22722021(監督)
株洲市衛健委:0731-28682180(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株洲市人民醫院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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