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海口市公安局招聘輔警105人公告
來源:海口市公安局
2024-07-29 11:52:32
海口市公安局 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第1號)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安排到派出所、留置陪看護、禁毒等崗位協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此次共招聘輔警105名,其中勤務輔警99名、文職輔警6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二、身份性質
輔警是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三、招聘基本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年齡計算和取得學歷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能夠適應經常值夜班工作;
7.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輔警: ?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環節。通過海口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police.haikou.gov.cn)發布招聘各環節的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2:00。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網上報名包括遞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確定報名合格人員名單、打印準考證等環節,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1.遞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如下網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9bdbgb3OwqJRJuGxZytnATJfO3XXKypprVcfnmh6t%2FXGPgHvGQ,進行注冊報考,設置個人密碼,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報考人員僅可選報1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2.上傳照片等報考材料。考生必須以電子圖片(jpg格式)的形式上傳以下材料至報名系統,并點擊提交。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或戶籍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學位證書如有則提供),中專學歷須提供學籍檔案資料或畢業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帶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200KB以下,不可過度拉伸、美化)。
(5)報考崗位代碼01、02、07、15、16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開具的工作證明(加蓋單位印章)和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證明、繳費明細單并加蓋業務專用印章;
(6)報考崗位代碼03崗位的考生除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任一材料:民政部頒發的烈士證明書、革命烈士證明書,公安部頒發的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證書、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證書,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頒發的因公犧牲證明書,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或民政部門頒發的傷殘證;
(7)報考人員為退役軍人的,須提交應征入伍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提供單位印章),無應征入伍審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服兵役證明或入伍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人民武裝部)開具的入伍證明,或退役證書和原服役部隊(團級以上)出具的加蓋公章的退役證明。
(8)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聘崗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崗位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應結合自身情況報考,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公安機關民警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招聘到該民警同一個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利害關系的輔警崗位工作),否則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3.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考生在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4年8月2日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24年8月2日中午12:00準時關閉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于2024年8月2日17:00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名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在任何環節(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確定報名合格人員名單。招聘崗位的名額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報考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5.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好準考證,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各個環節考試;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等,實行百分制,按50%計入總分。
2.筆試結束后,由海口市公安局研究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其中崗位代碼03崗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測人數1:5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若末位出現同分數者,一并入圍體能測評;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評人選。
(三)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到參加體能測評當月,具體如下:
(1)男子組:
項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組:
項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2.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三次,10米×4往返跑測試不超過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測試一次。
3.測評項目其中一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4.體能測評不合格人員予以淘汰;體能測評合格者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四)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評合格考生須提供網上報名要求的紙質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
(五)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50%計入總分。
2.面試主要測評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分析判斷能力等。
3.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考試綜合成績的計算和運用
1.面試合格者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
2.在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優先。
3.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末位出現同分數者,具有優先情形的,按優先情形確定,沒有優先情形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將達到面試合格線的考生全部列入儲備庫,其考試綜合成績自第一批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即1年內相關崗位出現空缺,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末位出現同分的,按上述第2、3點同分情形確定遞補人選。
(七)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2.在體檢過程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公布后,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向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書面遞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復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自愿放棄體檢的予以淘汰,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體檢人員。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和輔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替補體檢、考察人員。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海口市公安局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實名舉報。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不符合輔警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遞補人選。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海口市公安局各用人單位依法與擬聘用人員簽訂3年期限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接受用人單位組織的崗前培訓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需按所簽訂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五、薪酬福利
輔警的薪酬福利、社會保障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按照在崗輔警同類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六、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聘的準考證打印、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等各項工作安排都將在海口市公安局門戶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關注門戶網發布的信息。
(二)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通知、規定參加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的報考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并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共同維護良好考試環境。
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5230708;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海口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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