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國民航大學博士教師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中國民航大學人事處
2024-07-22 08:57:17
中國民航大學2024年博士教師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民航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我校人員需求實際情況,現公開招聘3名博士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學校簡介詳見中國民航大學主頁(https://www.cauc.edu.cn)。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條件:博士教師一般不超過35周歲,副高級職稱教師一般不超過40周歲,正高級職稱教師一般不超過50周歲,部分崗位招聘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年齡適當放寬,詳見招聘崗位及要求。計算的時間節點為2024年1月1日。例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所學專業或研究方向與招聘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學院 |
崗位名稱及指標編號 |
學位/學歷 |
職稱 |
學科專業 |
招聘計劃 |
備注 |
聯系方式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專業帶頭人 24-2-1-1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0202應用經濟學、1201管理科學與工程 |
1 |
有專業帶頭人相關工作經驗者年齡放寬至52周歲 |
電話:(022)24092269 郵箱:luzhang@cauc.edu.cn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經濟與金融 專業帶頭人 24-2-2-1 |
博士/研究生 |
教授 |
1202工商管理 |
1 |
||
乘務學院 |
航空安防管理專業教師 24-3-1-1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0306公安學、0838公安技術、0837安全科學與工程 |
1 |
電話:(022)24098246 郵箱:l_wang@cauc.edu.cn |
學科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中國民航人才網、中國民航大學網站發布。
(二)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公告向校內用人單位報名,報名最晚截止時間2024年11月30日。電子版應聘材料發送到學院招聘郵箱,應聘材料應包含:
1.個人簡歷(從高中至今,時間連續,間斷不得多于2個月);
2.全部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未取得,請提供學業成績單等證明材料,外文材料同時提供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職稱證書或證明、資格證書、留學經歷等材料;
3.個人應聘信息中的重要成果以及反映本人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的代表性成果(著作、論文、科研項目、專利、重要獲獎等)。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應聘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不符或信息虛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及初審
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每半月視報名情況組織考試,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之比達到1:3可以開考。
(四)考試
用人單位按照學校要求開展考試,主要包括:面試考核及心理測評。面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報告、試講、面談,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候選人。
面試考核前,應聘人員須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照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政治把關考察
政治把關考察由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六)復核把關
學校對用人單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復核把關。
學校組織對通過考察環節人員進行準入查詢,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不予聘用為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七)體檢
體檢在全國三甲醫院或學校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復核把關及體檢結果,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招聘公告發布渠道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由用人單位提出,可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成績或考試排序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學校或校內各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親屬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學校或該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手續,予以清退。
3.公開招聘工作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022-24092163
監督電話:022-24092243
中國民航大學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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