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了!這些省份考編,交過社保也算應屆生!
應屆畢業生是每一個考公人非常重要的一個身份!歷來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都是以畢業當年(當年應屆)和畢業后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未繳納社保)來界定的!
最近有幾個省份發布通知公告:畢業當年和畢業兩年內,即使繳納過社保,也算應屆畢業生!
這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快來和永岸公考(www.chinagwy.org)看看:
一、湖南省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官網中,發布關于印發《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標明“在發布招聘計劃時,明確“高校畢業生”為近3年內畢業、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當年度),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圖片截自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貴州省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官網中,發布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國資委關于高校畢業生參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標明“報考我省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其畢業年度(具體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內無論是否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繳交社保等,均可按當年度高校畢業生報考。”
圖片截自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廣西人社”中發布文章,文中指出“在發布招聘計劃時,明確“高校畢業生”包括近2年內畢業、未落實過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不對其是否簽訂就業協議、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圖片截自微信公眾號:廣西人社
四、福建省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去年,就已經發布了關于我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政策的解讀,文中標明“其應屆生身份認定以本人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即當年度應屆生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繳交社保等均不影響其應屆生身份認定;上年度畢業生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的,可報考應屆生崗位,鼓勵應屆生盡早盡快就業。”
圖片截自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上述四地發布的通告,目前來看僅針對本省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考試!
而像國考這種的全國性質的招錄考試來說,還是需要看具體當年的公告,例如2024國考中對應屆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另外,其他各省對于應屆生的要求不統一,具體可以參考2024年各省市公務員對應屆生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