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事業單位招聘57人公告
來源:永順縣人民政府
2024-07-15 12:05:41
2024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永順縣事業單位人才發展工作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7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等要求詳見《2024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說明
1.招聘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要求。30周歲及以下指199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2.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正在永順縣服務和服務期滿后仍在永順縣服務的縣外戶籍“四項目人員”可報考符合條件的面向本縣范圍及以上的招聘崗位。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招聘崗位,工作經歷按實年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正式畢業前)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4.2022年、2023年、2024年高校畢業生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5.面向殘疾人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崗位條件要求的相應殘疾等級、并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應按規定在縣級殘聯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后方可報名。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原已取得學歷達到崗位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永順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9.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財務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主要通過:
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的招考信息欄目(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原則需考生本人到現場報名,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前來的可委托報名,委托報名另需提供《2024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委托報名授權書》(附件5)。
2.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以上報名截止時間內未按報名要求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聘報名資格。
3.現場報名地點: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一樓大廳。詳細地址:永順縣靈溪鎮湘潭路19號。
4.報名要求:
(1)考生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戶口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2寸(大)近期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簡介表,仔細對照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真實、準確填寫報考崗位和相應信息。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資格證、工作經歷等必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相符合,現場須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基本要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報考縣融媒體中心和縣公安局相關崗位的考生應先到縣融媒體中心(永順縣靈溪鎮猛洞河路43號,縣融媒體中心4樓辦公室,咨詢電話:15874348728)和縣公安局(縣公安局辦公大樓519室,咨詢電話:18797441045)進行相關資格審查,通過后再到現場報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填報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所寫專業完整準確填寫。專業認定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3),該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或者所學專業系《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外專業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初步意見,報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和有關部門認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需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學歷認證文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體檢前資格復審、考察聘用前資格再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嚴禁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凡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方式
縣融媒體中心的女出鏡記者(崗位代碼Z14)和播音主持(崗位代碼Z15)崗位的考試方式為筆試加面試,其余崗位考試方式為單獨筆試。考試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五)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筆試內容。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專技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筆試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3.筆試實際有效參考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此類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程序。
4.筆試范圍主要參考《2024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附件4)。
5.準考證領取時間: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準考證領取地點:永順縣人社局一樓大廳。
6.筆試時間:2024年8月24日(詳見準考證);筆試地點:永順縣城區(詳見準考證)。
7.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終身限制報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對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處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在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筆試結束后,對考試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報考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的,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面試
1.縣融媒體中心的女出鏡記者(崗位代碼Z14)和播音主持(崗位代碼Z15)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末位對象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無法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2.面試實際有效參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此類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程序。
3.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以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另行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
(七)綜合成績合成。筆試加面試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3位。單獨筆試的崗位,筆試總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八)成績公布。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公告另行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
(九)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按以下辦法處理:單獨筆試的崗位,如綜合成績相同,管理崗位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專技崗位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若成績又相同的,采取復試的辦法確定體檢對象。筆試加面試的崗位,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若成績又相同的,采取復試的辦法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州禁毒委〔2020〕10號文件執行,面向殘疾人招聘的崗位同時參照我省面向殘疾人定向招錄公務員職位體檢條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到縣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有疑問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公告另行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公告發布后因體檢對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末位綜合成績相同,按確定體檢對象辦法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查閱人事檔案,再次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如發現不合格者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人員經研究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報縣人社局,擬聘人員名單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擬聘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經審核公示后,如有放棄,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按程序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時間計入聘用期內,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因個人原因放棄應在體檢公告發布前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及時書面報告合規合理放棄事由,否則視為不誠信考試)。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二)對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人事管理規定。
(三)報考人員請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假借人社部門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人社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本公告以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
招考咨詢電話:0743—5225630
永順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舉報電話:0743—5234895
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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